策划方案(3)

2021-06-13会议方案

策划方案 篇5

  为了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现“科研兴教”和“依法治教”,落实我校控辍保学工作精神,切实控制我校学生辍学,根据我校实际,学校特定以下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有效遏止学生辍学,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校要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齐抓共管,常抓不懈。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依法控辍

  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了《控辍保学责任制》,明确规定了学校行政、教师、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控辍保学相关责任,按规定的司法程序,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建立起完备、有效的控辍方案和制度。

  (二)管理控辍,措施保学

  1、控辍保学工作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心工作。学校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义务教育法》,开展“知识改变命运,控辍保学教育活动”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学校认真分析流失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包保责任制,目标具体、责任明确,形成“控辍工作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氛围。切实做好“控辍”工作。层层签定控辍责任状。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各校要进一步完善控辍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搞好“知识改变命运,控辍保学教育活动”,并组织好工作的实施。

  1、控辍保学工作是学校的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心工作,学校成立以校长为首的控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爱华

  副组长:王巍 周庆彤 孙春娟

  组员:张莹 孙晓艳 各年级级部组长及班主任

  2、为了准确掌握辍学情况,要求各班辍学学生名单上报学校不过夜,各班主任每天都要向学校汇报学生情况,学校都要作出详细统计,每学期进行量化评比。

  3、学校要建立规范的管理档案,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转入、转出手续,建立规范的休退学、转出、转入学生档案、辍学档案、家访档案、辍学劝返档案等,对各班学生情况,班主任建立有辍学意向的学生档案,准确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有具体措施,切实控制我校学生辍学。

  4、学校要加强收费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对经济困难学生学校给予减免缓费用等照顾,避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经济扶贫控辍,动员社会力量,援助贫困生。

  5、教师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教师师德修养,切实执行减负规定,关爱学生,坚决杜绝歧视、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禁止使用侮辱性语言讽刺挖苦学生,避免因厌学厌师而辍学。

  6、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家访,家访要制度化,经常化。班主任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20人次,科任教师家访数不能少于15人次,家访要有详实记录。学生无故不到校,教师要及时家访,学生或家长有辍学意向时,班主任、校领导要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劝其子女复学。对半天未上学的,要向学校教务处汇报,对无故一天未上学的,班主任当天或第二天必须进行家访,第二天未上学的学校相关领导必须亲自家访。对返校学生的学习要加强引导,不歧视。

  7、学生或家长不听劝阻而辍学时,学校要及时上报乡政府主管教育人员。

  8、定期开展评选“无辍学学生班级”活动。

  9、学校实行控辍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对辍学严重的班级,该班的班主任及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不能评优评模,不能评为各级各类的优秀教师,不能评优秀班主任及先进班。

  10、控辍保学工作成绩突出者,进行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策划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本区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届*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采用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依据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力争达到以下目标: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以及奥运标志、世博会标志等重点商标得到有效保护;制作、销售盗版图书、报刊和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闵行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张辰担任组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孙金康、区整规办副主任徐严政担任副组长,区商委、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文广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药监分局、莘庄海关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统一部署、指挥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区知识产权局、区整规办具体负责此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情况汇总工作。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投入专项整治行动。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政府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联手整治”和“一部门牵头、各部门合作”的整治管理体制。由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11月20日—11月30日)

  区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都要摸清情况,明确整治重点,结合实际,制订专项整治的实施计划。要大力宣传商标法、著作权益法、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经营人员知法、守法的自觉性。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1日—2*年4月30日)

  区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按照调查摸底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治,组织开展好四次联合执法行动:

  第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从*年12月1日至*年12月31日。

  牵头单位为区知识产权局,其他各有关单位全力配合。重点整治假冒他人专利、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专利权。要认真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建材等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在商业系统专利试点单位落实措施,杜绝销售冒充专利商品现象的发生。依法加快处理专利纠纷案件,提高办案效率,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次联合执法行动从*年12月10日至2*年3月31日。

  牵头单位为区工商分局,其他各有关单位全力配合。重点整治假冒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以及奥运标志、世博会标志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商标的专用权。要大力加强商标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商标的法制观念和商标保护意识。要严厉查处小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市场、星级宾馆内设商场、名牌特卖场(会)、主要商业街(城)、大卖场、超市、重点小商品市场周边居民出租屋、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和仓库等重点区域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汽配、建材、装潢材料、灯具和农资等方面发生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对严重违法案件要寻根逐源,一查到底,触犯刑法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拓展平台,依托各项法制宣传周、月、日等活动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将知识产权法的宣传融入到四月份综合治理宣传月中,期间举办处级干部法制讲座,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宣传咨询活动,形成较强的宣传声势和规模。二是配合区科委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宣传主题,办好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制作相关知识产权法的宣传版面,进行集中宣传和巡回展示。三是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每年的“8.16”依法治市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的宣传有机结合,借力造势,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公民的知晓率。

  (三)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工作职责,积极组织、督促、协调相关部门的宣传活动,由法制宣传科专门负责制订有关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工作,以使这项工作得到较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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