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会议讲话稿(9)

2018-07-16会议讲话

二、采取强有力的综合性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燃气安全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里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燃气安全责任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强法规建设,完善监管体系,普及安全用气常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整顿规范燃气市场,加快建立保证燃气安全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燃气安全保障能力,大幅度降低燃气事故发生率,力争杜绝重大恶性事故。为此,着重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反思这几年特别是最近发生的燃气事故,尽管大多数是用户使用不当导致的,但也反映出我们工作上的差距和漏洞,主要是对燃气安全的宣传不到位。我们必须痛定思痛,把燃气安全宣传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城乡居民的安全用气意识。要象宣传安全用电那样宣传安全用气,象普及安全用电常识那样普及安全用气常识。要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地进行燃气安全宣传,要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媒体宣传与上门宣传相结合,常识宣传与警示宣传相结合,使燃气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第一,认真搞好燃气安全集中宣传。春节期间,全省上下开展了高强度、大容量的燃气安全宣传,起到了良好作用。下一步,我们要把燃气安全集中宣传制度化、固定化。根据燃气设施的运行特点和事故的多发时段,省建设厅研究确定,全省每年开展三次燃气安全集中宣传活动:一是元旦、春节期间进行高强度、大容量宣传;二是结合5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在抓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时进行重点宣传;三是把10月份的最后一周定为全省燃气安全宣传周,在进入冬季运行前集中宣传。集中宣传活动期间,省里和各地要大造声势,上下联动,做到电视里有影、广播里有声、报刊上有形、街上有动静,营造全社会关心燃气安全的氛围。第二,结合燃气设施运行管理抓好燃气安全日常宣传。无论什么级别、什么性质的燃气企业,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气源,发展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前,必须向用户宣讲安全用气常识和燃气泄漏应急处理措施。燃气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制作安全用气手册或明白纸,送到用户家中,由收到人签字,存档备查。要充分发挥抄表员的作用,抄表员必须同时是宣传员、是安全员、监督员,抄表必须入户,必须到灶前,发现灶前阀未关闭、胶管老化、管卡脱落等问题时,及时向用户讲解,帮助纠正,难以处理的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对抄表员的宣传工作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凡是责任范围内的用户因使用不当发生事故,追究抄表员的责任。凡是代抄表、代收费的物业管理公司,要主动接受燃气企业的指导,搞好燃气安全日常宣传。要发挥好服务热线的作用,由专业人员为燃气用户解难答疑。要积极运用信息网络,在当地公共信息网和建设系统网站上设立燃气安全网页。近期,省建设厅将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发文,就燃气安全宣传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市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搞好公益性宣传,提醒城乡居民特别是广大市民,安全用气,珍爱生命。这次会上同时举办了展览,大家回去后,也应为市、县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的有关人员办展览,还可以在公共场合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

  (二)加大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排查清理安全隐患。近年来的工作充分表明,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燃气安全的重要手段,取得了很多实效。下一步,监督检查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一是继续抓好燃气安全日常监督检查。2001年初,省建设厅就专门发出通知,每年4月、9月各市主管部门都要组织燃气安全日常检查,11月份省里组织抽查。各地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按照省里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对每个受检对象逐项逐条地检查到位,重点部位一定要重点检查,不能甩项漏项,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各燃气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建立起严格的燃气设施巡查制度,谁巡查,谁签字,谁负责。要加强对巡查人员的监督,对巡查不及时、不到位的要给予相应处罚,以确保其认真履行职责。要把户内用气设施纳入检查范围,管道燃气企业每年对所有用户要至少检查两次,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也要抽查到户。检查的核心是排查隐患,绝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走过场。二是突出抓好燃气安全隐患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造成重大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燃气安全重大隐患报告制度,企业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组织力量排除,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单凭企业力量排除不了的,主管部门要协调处理;仍然处理不了的,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要进一步加大督查整改燃气安全隐患的力度,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隐患,要及时向当事人下达隐患整改督查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完毕。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强制措施加以整改,以维护公共安全,同时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处罚。当前,各地要抓紧梳理业已掌握的各种燃气安全隐患,特别对燃气管道占压等重大隐患要靠上做工作,尽快清理完毕。此外,要制定完善事故抢险预案,配备抢修车辆设备,加强事故抢修技术演练,事故一旦发生,能够快速抢险救援。

  (三)着力清理整顿燃气市场,进一步强化燃气市场监管。当前,燃气市场特别是液化气市场的混乱状况,令人触目惊心,潜伏着极大的隐忧,随时都有可能出事。必须下决心,出重拳,用硬手段,采取果断措施,对燃气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着重抓三件事:一是善始善终地搞好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省政府去年底专门发出通知,要求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这项工作进展很不平衡。凡是工作不到位的地方,要继续搞好专项治理,2月底以前进行完毕。二是进一步清理整顿液化气市场。最近发生的事故,都与液化气有关。要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对液化气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各市要对对辖区所有液化气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清理整顿的重点是液化气瓶组供应站和瓶装供应站。从现在起,全省一律暂停批准设立新的液化气经营企业和供应站点。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瓶组供应站和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瓶装供应站,要一律予以关停或取缔。三是建立实施严格的燃气市场准入清出制度。燃气特别是城市燃气,是重要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对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因此对设施的安全性能、经营者的管理水平、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都有很高的要求,必须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清出制度。下一步,省建设厅准备结合省里将要出台的燃气安全管理法规,制定新的燃气企业资质标准,对企业的资本金、专业技术力量、经营规模都提高要求,抬高市场门槛,使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企业不能从事燃气经营,把一些设施不完善的小型企业清出市场。省里还打算结合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对具备条件的管道燃气企业实行特许经营。各地还要加强对燃气器具的安全管理,搞好气源适配性检测,强制淘汰报废液化气钢瓶,强化对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管理,真正防患于未然。

  (四)充分运用建设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能,切实加强燃气安全源头管理。有不少燃气安全隐患,在燃气设施或各类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的过程中就埋下了,整改起来难度很大。建设系统的各个职能部门,都负有燃气安全管理的职责,应当时刻绷紧燃气安全这根弦。要运用好我们手中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手段,使燃气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增强燃气安全保障。针对管道燃气加速发展的趋势,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要与规划主管密切配合,抓紧组织编制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规划部门在研究审批可能影响燃气安全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时,要征求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特别要防止产生新的燃气管道占压。要加强对燃气工程设计方案的安全性审查,确保燃气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单独进行的燃气设施施工安装工程,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未经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不得颁发施工许可。对同时设有燃气设施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施工许可审查时,要重点审查燃气工程是否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否则不予批准。燃气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有从主管部门的专业人员参与,不合格的不准使用,不予通气,不准备案。今后,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燃气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所有的燃气工程项目,都要由专业队伍进行监理。没有燃气工程专业监理队伍的城市,要抓紧组建,符合条件的要抓紧向省里申报资质。

  (五)加强燃气安全法规建设,依法保障燃气安全。从长远和根本上看,保障燃气安全必须依靠适用和有强制力的法规。从去年起,省建设厅就着手开展了燃气安全立法工作,目前《山东省燃气安全管理条例》已经列入了省人大2003年度的立法计划,正在进行部门会签。我们打算尽最大的努力,进一步争取省人大、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力争尽早出台,使全省的燃气安全管理尽快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各市不要等,要根据各自实际马上着手研究制订政府规章,条件成熟后尽快以市长令形式颁布施行。济南、青岛、淄博三城市虽然已经有了燃气管理条例,但应根据当前的新形势着手进行修订完善。各市在制订政府规章或修订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要与省里多通气、多联系,使自己的法规与省《条例》保持一致。省《条例》出台后,要组织好学习宣传,认真贯彻执行。要提前研究省《条例》正式施行后的燃气安全执法工作,防止届时出现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问题。现在就要考虑建立燃气安全专业执法队伍,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率。

  (六)加大科技应用和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引进新设备,增强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准,对于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系数,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各地、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燃气设施及管理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对于日益老和技术落后的燃气设施,必须按有关规定加快更新改造。当前,燃气企业要把引进应用先进的检测、检漏仪器设备作为当务之急,绝不能让巡查检测人员仅局限于靠鼻子闻、眼睛看、耳朵听来排查隐患。要强制性推广户内管道燃气泄漏报警自动切断装置,鼓励罐装液化气用户安装使用液化气泄漏报警装置。管道燃气企业还要积极应用计算机自动监控技术,加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将管道设备、用户、气源、巡检、检查监督等纳入数字化管理。燃气企业的管理人员、具体操作人员以及巡线员、抄表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关键岗位还要定期轮训。在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和进行从业人员培训方面,46家省批燃气企业要走在全省燃气行业的前列,做出榜样。去年省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城市燃气系统安全风险评估技术及对策研究,已经列入了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今年能够出成果,各地、各企业要积极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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