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学校安全工作考核。
会议要求,从2009年开始,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范围涵盖了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工作成效等主要内容。考核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核本辖区学校,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综合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并在全市教育系统内通报。对年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将取消其参评市级综合先进单位的资格,对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疏于管理的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
《大连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同时,《管理办法》还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管理职责进行了具体规定。
(三)市教育局与各区市县教育局、局属学校签订了2009年安全工作责任状
(四)市教育局骆东升局长讲话
他对我市2008年的学校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指出了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做好今年的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六点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抓好组织建设。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
三是抓好预防工作。
四是抓好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五是抓好重点隐患治理。要抓两校,即校舍、校车,抓两饮,即饮用水、饮食。抓三个环境,即校内、校周边、校内心理环境。
六是保障落实。即在投入上、安全措施上、人力上、政策导向上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