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举办校秋季田径运动会的通知(2)

2018-07-21会议通知

  三、竞赛办法:

  1、竞赛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立定跳远、单人跳绳、双人跳绳。

  2、各参赛组别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2人或2队(包括双人跳绳),接力除外。

  3、器材重量:男子铅球6KG、铁饼1.5KG、标枪700G,女子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

  四、计分、录取名次办法:

  1.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参加比赛均以实际人数录取,记分为9、7、6、5、4、3、2、1;接力加倍。破记录:加5分。跳长绳团体项目取前8名,记分为18、14、12、10、8、6、4、2;40米滚轮胎团体项目取前5名,记分为18、14、12、10、8。

  2.团体记分:

  (1)班级记分:根据各班男女运动员所有名次得分总和多少排序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各组均录取前10名。

  (2)专业部记分:以专业部内各班级运动会总得分记分(甲、乙、丙合计)取前3名,如得分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3.专业部团体项目记入专业部团体总分内。

  4.奖励办法:各单项前三名分别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五、特定规则:

  (一)径赛:

  1. 100米、200米采用预、决赛,但如果参加的运动员不足8名(包含8名),采用直接决赛。其余项目均采用直接决赛,按成绩录取前8名。

  2.径赛检录时间为赛前20分钟,检录地点:体育馆北面篮球场检录处(靠体育馆)。检录完后由检录处志愿者带入赛场比赛。

  (二)田赛:

  1.田赛项目采用预赛3次机会,按预赛成绩取8名进入决赛,决赛继续3次机会。参加比赛不足8名(包含8名),均给予6次比赛机会,按成绩录取前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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