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建程序及材料报送
1、按照文明社区创建管理规定的认真要求开展创建活动,由乡镇党委书面向县文明办推荐上报创建表、创建单项材料,其中创建规划、年度创建计划、实施方案、创建过程等其他创建材料由创建社区存档备查,不予呈报。
2、所有创建社区须将20xx年-20xx年每个年度创建书面文档材料和电子文本报送县文明办,县文明办拟在20xx年12月开始组织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安排以文件通知为准。
四、补充说明
1、为便于下一届的市级文明社区创建,此次命名表彰时间界定为20xx-20xx年度;
2、资料建档时间为20xx-20xx年,参照体系务必按《云南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请按18个测评项目逐一进行装档。
3、已是20xx-20xx年度县级文明社区以上的,不在此次创建范围。
联系人:汪世群,电话:xxxxxxxx,邮箱xxxxxxxxxx@163.com。
盐津县文明办
20xx年6月15日
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通知范文3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先进典型。为扎实推进文明盐津建设,构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盐津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精神高地”。根据《云南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和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将从20xx年6月起在全县开展县级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高点规划、高位建设、高标管理、分段实施、阶梯推进。从20xx年6月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努力实现“政务高效、法治公正、市场诚信、文化繁荣、生活便利、社会稳定、生态文明、人民幸福”的总目标,力争20xx年底全县的社区跨入县级文明社区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