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3)

2018-07-22会议总结

  三、强化措施,全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春节将至,全国、全省、全州“党会”即将相继召开。时值年末岁首,人流、物流、车流大幅增加,厂矿、企业、建设工地赶时赶工现象突出,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现象依然存在,诱发安全事故的不利因素增多,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在这一特殊时期,谁不重视安全生产,谁就是缺乏政治敏锐性;谁不抓好安全生产,谁就是失职渎职。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务必克服麻痹松懈情绪,警钟常鸣,言危求进,在思想上更加高度重视、在措施上更加切实有力、在工作上更加求真务实,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一要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当前特别是春节和“党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属地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年末岁首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加强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在节前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稳定。二要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重点排查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资金、措施,限期整改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和“党会”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动员、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要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继续加大对无证或证照不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后违规生产(建设),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整治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要进一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把非煤矿山作为重中之重,继续抓好矿山的巡查、监控,严防透水淹井、垮塌、片帮冒顶等事故发生。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的存储、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防范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全面落实人口密集场所、木材加工、用气、用电、用油、用火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督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五要认真做好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建筑、水利、交通、国土等项目建设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屏蔽的关键字*临时存储点、施工现场、采石场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同时引导项目建设业主强化现场安全监管,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做好安全监测和事故预防,正确处理好生产进度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而引发安全事故。六要全力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以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强化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品种的监管,逐步建立起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餐饮消费的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增强食品监管合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春节前后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交通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交通、公安、交警、道路运输等部门和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方案,以省道、县道公路为重点,以乡村公路为难点,抓好道路巡查,对重点路段实施有效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车辆、非法运输、非法驾驶等“三非”违法行为。针对节日临近,文化、旅游、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对节日期间举办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事前制定应急预案,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执行。消防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对车站、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网吧、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等易燃易爆单位、易发生火灾的密集建筑区及农村农民聚居的场所(区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防火措施的落实。林业等部门和各乡镇要抓好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三)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做好节日期间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要严肃进行查处。

  (四)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证1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到事故发生,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落实事故灾难预报预警预防和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事故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严厉问责、从重处罚,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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