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办公室会议总结(4)

2018-07-22会议总结

  四、研究认定福建省级广告产业园区

  会议听取了广告处关于认定福州“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和泉州“广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为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省政府领导十分关心支持广告产业园区建设,福州市、泉州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认定福建省广告产业园区,有利于促进我省广告产业集聚发展,为争创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夯实基础。会议原则同意认定福州“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和泉州“广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为省级广告产业园区。会议要求按照工商总局领导和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加强同福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配合,把申报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试点单位认定和建设工作做好做扎实,同时广告处要加强与工商总局广告司的沟通,过细研究相关衔接工作。

  五、传达贯彻中消协第四届六次理事会议精神,研究审定315活动方案

  会议听取了消委会关于中消协第四届六次理事会议精神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的汇报。会议指出,消费维权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现实利益、事关消费和谐和社会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消协第四届六次理事会议精神,不断创新消费教育引导方式、商品服务监督机制和投诉纠纷处理手段,扩大社会影响力。会议原则同意消委会提出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会议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从简、节俭举办活动,通过认真策划来保证取得良好的影响。

  (二)原则同意消委会与省电视台经济频道合作开设消费教育专栏节目,试行一个季度后对宣传效果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延续合作。请消保处、消委会根据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在电视台或其它媒体以及福建工商红盾网上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情况报告,公布流通环节商品质量抽检、问题商品处理、专项行动效果等情况,以期达到引导消费、帮助消费者规避风险,以及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树立执法权威的目的。

  (三)请监察室会同消保处、消委会,围绕消费维权主题,抓紧提出热线777在线访谈节目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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