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危房改造的检察建议书(3)

2018-07-22建议书

 监管失效一路“绿灯”

  “一村之长”似乎掌握了村民的“生杀大权”,但真要拿走上级补助村民的农村危改补助款,仍需经过重重审核,为何有贪腐行为的“村官”却仍然能一路绿灯呢?

  去年10月,永福县检察院在查处该县百寿镇多人受贿、滥用职权窝案中,就发现该镇在 危房改造 补贴款的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管理漏洞。

  一般来说, 危房改造 危改补助对象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核实、村民小组评议、村委张榜公示、乡镇审核申报”的手续确定。但一些有私心的村委干部有意绕开了评议和张榜公示,镇里的审核就成为了守住危改资金最后的防线。但镇村建站、民政办等部门负责对危改对象的审核,却往往流于形式。

  一位基层乡镇干部告诉记者,一些村建站对 危房改造 的审核十分轻松,“只是到村里吃个饭,给房子拍个照,其他的都交给 村干部 去办。”

  在全州县东山瑶族乡黄腊洞村委的盘某某一案中,盘某某确定的危改指标只有一半符合危改标准。“一些不符合危改条件的村民最后也通过了审核,得到了危改补助,不得不说,乡镇对危改对象的审核把关不严。”办案检察官说。

  不仅把关不严,一些直接主管危改的乡镇工作人员甚至与村干部同流合污。

  平乐县源头镇村建站原站长全某在负责源头镇农村 危房改造 工作中,就采用收押金、保证金等方式,通过村委干部6个村(街)委的危改户多人收取现金53000元与村建站工作人员进行私分。全某后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另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不仅不履行自己的监督审核职责,还自立名目,加入到了分食危改村民“唐僧肉”的行列中。

  去年9月,市纪委公布了一起 基层腐败 案。周某某是恭城镇城建规划交通环保站原负责人,2009年至2011年,其在担任恭城镇 危房改造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违规对该镇2010年和2011年 危房改造 户共191户,每户分别收取20元至100元不等的照相费共8150元。实际上,照相费用都由上级划拨,不需要危改群众出一分钱。

  这还不算,周某某还以帮助 危房改造 户办理建房手续须使用建筑工匠证的名义,违规对该镇危房改造户共99户,分别收取100元至200元不等的工匠证使用费17850元;以帮助危房改造户逃避因非法占用耕地被国土部门处罚和帮助建房户获取危改指标为由,向8名建房农户索要和收受好处费共19850元。

  为了分一口“唐僧肉”,周某某等人巧立名目之多令人咋舌,案发后周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领刑1年。

  正是这些环节的层层失察和疏忽,导致一些地方的农村 危房改造 陷入僵局。一些该享受 危房改造 补助的困难群众没有得到补助,得到了补助的群众也要面对诸多盘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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