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5)

2018-07-20借款合同

  第九条 预期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甲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按期还款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本息,有权解除借款合同:

  (一)债务清偿前个人资料及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借款清偿能力的,甲方未在_____日内通知乙方;

  (二)转移个人资产,以逃避债务;

  (三)有确切证据表明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可能影响乙方信贷资产安全的;

  (四)有确切证据表明足以影响债务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发生;

  (五)甲方未履行其对 的其他到期债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债务清偿前,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九条中约定义务,即构成甲方的违约。

  (二) 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即构成甲方违约:

  1.有确切证据表明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2.有确切证据表明保证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

  3.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

  (三)抵押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既构成甲方违约:

  1.抵押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的,或发生保险事故后,未按抵押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的;

  2.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抵押人未按抵押合同约定处理损害赔偿金的;

  3.未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抵押人将房屋出租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抵押人赠与、转让、重复抵押、改变用途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法律法规有相反规定的,未提前七个工作日将具体事项通知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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