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培训计划(4)

2018-07-22计划书

  五、培训积分

  培训工作的评估实行积分制,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子公司上报的培训记录、考核成绩及积分登记,采取电话抽查、实地考察、深入调查等方式,核实培训情况后及时填入《员工培训积分表》,每季度公布一次。

  1、培训积分目标:

  2、培训积分方法:

  (1)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内部培训:基本积分为10分/次。

  A、进行考试的,按成绩给予积分:成绩X≥80 分时给基本积分再加奖积分3分;成绩80分≥X≥60 分时给基本积分;成绩X<60 分时不给积分。

  B、以培训总结、问卷等形式代替考试的:完成的给基本积分,未完成的不给积分。

  C、对于违反培训、考试纪律的,将予以扣积分处理:旷课的,不给基本积分并扣8分/课次;接听手机、迟到、早退和中途擅自离开课堂30分钟及以上的,在基本积分里扣5分/课次;其它课堂、考试违纪行为在基本积分里扣3 分/课次。

  D、请假程序:

  1、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集团董事会、经营班子成员培训请假需书面报请董事长批准;集团副经理一级人员培训请假需书面报请各分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培训请假需书面报各部门负责人批准;所有假条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对无批准假条的不管何原因一律倒扣本次应有积分;经批准本次未参加培训的,属集团董事会、经营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各子公司主要领导的如无董事长另外允许,属其他成员的如无集团分管人力资源领导另外允许,一律不得抵扣本年度的培训积分要求,必须另选时间完成相应的培训积分。

  2、各子公司组织的培训:经营班子成员培训请假需书面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副经理级以上人员需报请各分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培训请假需报各部门负责人批准,所有假条需报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相关部门备案,对无批准假条的不管何原因一律倒扣本次应有积分;经批准本次未参加培训的,属经营班子成员的如无子公司的集团分管领导另外允许,属部门副经理的如无子公司主要领导另外允许,属其他成员的如无子公司分管人力资源领导另外允许,一律不得抵扣本年度的培训积分要求,必须另选时间完成相应的培训积分。

  (2)公司组织的外部培训:

  A、外派培训单位颁发资格证书的,积分按获得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分别给予15分/20分/25分;如资格证未分级,则给予基本积分15分。

  B、外派培训单位不颁发资格证书的,以培训报告或行动计划给分。及时提交了培训报告或行动计划的给基本积分15分;培训报告或行动计划中写出了对公司、部门有建设性方案的由受训人直接上级给予评定,可在基本积分上再加奖积分5—8分;报告或行动计划中写出了对公司、部门有建设性方案并在公司实施的给基本积分再加奖积分10—15分;未及时提交培训报告、行动计划的扣积分10 分。

  (3)以个人名义参加外部培训及网络培训(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资格证书为准奖励积分):

  A、与岗位工作相关(密切)的培训和学习,取得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奖励积分10分/15分/20 分;

  B、通过音像、网络、书籍学习与工作岗位相关或密切的培训,并及时提交了心得体会的,由部门主管给予评定积分,分别奖励积分10—20 分。

  3、给予积分程序:

  (1)内训:各公司培训计划实施→考试或总结记录存档于人事管理部门→总经理(主管)给出初步积分→集团人力资源部依实登记确认积分。

  (2)外训: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上交外出培训评估报告、培训(资格)证书复印件至各人事管理部门→总经理(主管)给出初步积分→集团人力资源部依实登记确认积分。

  (3)个人名义参训:向各公司人事管理部门上交资格证书原件/心得体会→总经理(主管)给出初步积分评定→将资格证书原件/心得体会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人力资源部留存资格证书复印件并依实登记确认积分。

  4、培训积分奖惩:

  (1)积分奖励:

  年度完成积分目标,且员工全部达标的单位,可给予单位奖励,人数在20人(含)以下奖励总额600元,人数在20-100人奖励总额1000 元,人数在100人以上奖励1500 元。

  (2)积分惩处:

  年度积分不达标的员工,扣除第12个月当月工资的10%作为处罚,并不得晋升、加薪和参与评优;年度积分有不达标员工且在5人以上的单位,从单位集团分管领导及总经理(主管)第12个月当月工资中各扣除500 元作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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