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编委年度工作总结(3)

2018-07-25年度总结

(二)两项改革:就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

  1、调整优化了区级行政机构职能。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关于市辖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拟定《龙岗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经区委区政府审议同意付诸实施。这次改革的力度很大,涉及到的机构有20多个,新组建5个,职能调整的9个,撤销3个,增强了政府宏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2、初步理顺区、街管理职责。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指导思想,坚持重心下移和权责一致的原则,以事权划分为核心,根据“财随事转”、“人随事转”原则,由人事局牵头,将凡属街道职责范围内以及法律法规没有另行规定的事权、财权、人权统一下放到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明确区、街道办的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了街道办事处的积极性,使有责无权、有权无责的现象得到解决。

  3、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对全区现有的355个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了清理,共撤销243个,保留112个,进一步落实了主办单位负责制。

  二是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1、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进展。我们正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围绕建立职员制和雇员制,通过配套改革,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先后制定了《龙岗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对事业单位职称管理制度改革作进一步调研论证,符合龙岗实际。

  2、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制得到健全。今年我们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勤岗位一律实行雇员制,对现已在这些岗位的人员,将在贯彻新的用人机制并确保其现有待遇基本维持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只出不进的原则平稳过渡。9月出台了《龙岗区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范了雇员的入口管理。

  3、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公务员科级领导职务内部竞争上岗制度,会同组织部对各单位临聘人员加强了管理,建立了人事审计制度,出台了《关于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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