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计目的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是广东建设厅对此次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的建筑单位之一。根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建科[20XX]249号)(以下简称《导则》)有关规定,该建筑具有较完整的能耗账单及各类能耗数据,已具备开展能耗审计的条件。
通过对建筑用能资料的审阅,对节能工作的现场调研和必要测试,以及用能状况分析等工作,实现如下目的:
(1) 通过对分析其能源及资源的使用状况,研究建筑物的能源消耗量,确认其能耗水平;
(2) 查找在能源消耗及资源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挖掘节能潜力,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和建议;
(3) 完成建筑用能公式的基础性工作,为同类建筑的合理用能水平提供依据并指导用能单位提高对建筑的能源管理水平。
(4) 为深入开展后续各项建筑节能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1.2 审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建质[20XX]1号)
《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建设部、财政部:建科[20XX]245号)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节能节水工作的意见》(建科[20XX]90号)
《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与管理技术导则》(试行)(建科[20XX]89号)
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国家标准《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17166-1997)
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20XX) 国家标准《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 15316-20XX)
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