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起,除个别行业(企业)外,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不再实行财政审批,财政部门对企业的财务监督,通过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提供的企业年度会计决算审计报告来实现。笔者认为,为保证核查的质量,一定要做到“三看”。
一、看社会审计机构的资质。
从事企业年度会计决算审计的社会审计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否则,不能从事此项业务。执行对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为依法设立并连续执业两年以上,且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注册会计师应为持有年检合格证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并具备相应的被审计单位专业技能,熟悉现行法规知识,且近3年内没有违法执业行为。承办大型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有注册会计师20名以上,专业助理人员40名以上,按规定提留有职业风险基金和事业发展基金,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承揽大型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年审业务。
二、看社会审计机构的收费。
社会审计机构为了承揽年度会计决算审计业务,往往降低收费标准或任意抬高收费标准,核查中要切实注意收费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核查收费,可看出社会审计机构执业是否客观、真实、准确。
三、看审计报告及工作底槁。
为了核实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公开性、合法性、公正性,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公正、客观、事实清楚、论据确凿,定性准确、反映全面,必须核查工作底稿。重点检查形成审计结论的审计证据,其内容大体为:(1)资产、负债在年度末是否存在,是否归属被审计单位;(2)经济业务的发生是否与被审单位有关;(3)是否有当年未入帐的资产、负债或其它交易事项;(4)资产、负债的计价是否恰当,年初、年末是否一致;(5)收入与费用是否归属当年,并相互配比;(6)会计记录是否正确;(7)会计报表项目的分类反映是否恰当,并前后一致。
此外,还应核查获取证据的方法是否采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参与其事的助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获取的证据是否充分,以及论证结论的重要程度;审看工作底稿是否齐全,有关符号可要求注册会计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