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计评价
审计认为,****学校提供的2006年9月-2011年8月间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
四、存在问题
1. 大额支出化整为零,逃避监管。如账外欠款中****制作牌匾费用共计15201.00元,分成4次开票列支。
2.大额支出无局领导审批。如2011年8月17#凭证,订购《初中生世界》支出6480.00元、2010年12月购理化生仪器支出34943.00元均未经局领导审批。
3.发票报销手续不齐全。该校一些较大数额的支出发票均无经手人,仅有几个副校长在大额支出审批表上签字,且很大一部分支出发票未注明事由。
4.部分合同条款没有得到履行,主要表现在:①2010年4月21日所订立的塑胶跑道工程建设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总价的90%,余款作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两年)。而实际情况是该工程未经审计部门审计,保修期未届满保证金未扣除就在2011年7月一次性提前结清余款158351.90元,同时至审计时止会计中心也未就该项支出相应增加固定资产;②D级危房拆迁工程合同约定:签订拆迁合同时付清拆迁款。该合同是2010年8月25日签订的,理应于当日缴清拆迁款,而实际
情况是至2010年12月13日才由陆伟业上缴该款项至国库;③2007年2月和2007年6月应交的商店承包费均为68750.00元,2008 年3月的商店承包费35600.00元三笔合计173100.00元直至2009年8 月才上交。
5.会计核算不准确。如2008年有拨入专款40000.00元,却无专款支出。
6.学校伙食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挤占学生伙食费,主要表现为:①2007年2月支付蒸笼、绞肉机5900.00元,碗、盆等8735.00元,2007年5月支付班级活动费7740.00元,2007年9月支付8人固定式餐桌30张,每张350.00元,合计10500.00元;②2008年1月支付****购菜补助,每人400.00元,合计2000.00元,支付餐棚、餐厅漏雨维修费5000.00元,2008年3月支付食堂改水及材料用4205.00元,餐厅玻璃门2100.00元,2008年4月支付软皮帘3181.00元,涂墙费800.00元,敌敌畏2250.00元,涂料14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