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委班子述职报告(2)

2018-08-10述职报告

三、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凝聚科学发展合力

  一年来,区委常委会始终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调动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发挥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区委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区委议事规则,保证决策机制科学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在工业强区、转型升级、招商和项目建设、农业和农村发展、民生问题建设过程中强化监督职能,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保障代表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协商重要渠道作用,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区政协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美好乡村建设、食品卫生安全、生态农业等方面积极开展视察活动和专题调研,提高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实效。完善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机制,积极支持和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党外干部选拔和配备工作。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支持群团组织依法按章开展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发挥。

四、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和人才工作情况。

  一年来,区委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核心,以干部教育培训为重点,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为保障,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到“两个坚持”,把握干部工作方向。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坚持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民生问题中识别干部、在项目建设中发现干部、在维护稳定中检验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来匡正干部价值取向。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全年共调整区管干部6批82人次。二是严把“三个关口”,提高干部工作质量。严把推荐考察关。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差额推荐、差额酝酿、差额考察等制度,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把酝酿提名关。对拟提拔交流任用的干部,全部征求“纪检、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和上级协管部门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严把讨论决定关。今年,区委共6次对52名科级干部任职实行了投票表决,对6名区直部门正职人选拟任职情况征求了区委委员、候补委员意见。三是落实“四项权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公开拟选拔干部的职位、职数、条件、资格以及选拔工作的方式、方法、程序、纪律和考核、测评结果等。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在干部推荐、测评、评议、监督等环节普遍推进民主化。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把群众的评价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开通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建立区委书记约谈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四是强化“五项措施”,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规范干部提名制度。11月,区委通过把干部初始提名权交给全区干部群众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统筹选拔了15名科级干部。多渠道培养选拔干部。通过采取挂职锻炼、领衔项目、帮助工作等形式,先后安排1名科级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选派120余名干部到区重点项目和经济发展、信访、拆迁一线帮助工作。强化干部考核结果运用。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好班子和优秀领导干部进行了表彰奖励。对考核综合排名最后的1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探索干部教育有效形式。举办“禹会干部大讲堂”专题辅导讲座10余场,积极推荐100余名机关干部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学习培训。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干部试用期制度,严把干部“任前、任期、离任”三个环节。五是人才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公开选调、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等制度。2013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余人。强化激励保障机制。向 13 名大学生村官发放工资和生活补贴10余万元,支付各类人才教育培训经费100余万元。组织评比表彰,全区共表彰各类人才200余人次,奖励资金达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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