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院监所处《2xx 年全 市监所检察工作要点》中?规范和加强监外执行检察和社区 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对监外执行检察工作中的交付 执行、监管活动、变更执行、终止执行四个环节进行了全面 检察,现将检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监外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安机关监督管理的监外执行对象包括?五种人? 即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截止 20xx 年 12 月 5 日,我县监外执行罪犯共有 116 人,其中缓 刑 107 人,暂予监外执行 7 人,剥夺政治权利 2 人。其中暂 予监外执行有 1 人脱管(巨军华,20XX 年因患病被左权县人 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2004 年下达收监执行通知后脱 逃) 一年来我院监所检察科针对监外执行罪犯分布呈现 。 在监外执行检察过程中严格按照 《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应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 议的情形加强对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的监督。共提出有关 1 监管活动的书面纠正违法意见 10 份,口头纠正意见 13 份。 县公安局对上述 10 份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和 13 份口头纠正 意见均已全部进行了纠正和落实。其中监督县公安局对 1 名 监外执行罪犯采取行政拘留 10 日的处罚(该罪犯在考验期 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 。20xx 年未发现我县监外执行罪犯有重新犯罪现象。
二、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规范建立监外执行罪犯检察台账
按照《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所规定的?在监 外执行工作中实现‘一帐三表’的工作制度?的要求,全面 建立《罪犯监外执行情况检察台账》《检察纠正违法情况登记表》《严重违法情况登记表》《监外执行罪犯减刑情况登记表》 。按照 10 个乡镇派出所、县城 5 个社区警务室,及时 对罪犯监外执行情况检察台账予以分类归档。并在县人民法 院向我院监所检察科送达监外执行罪犯判决书、从外省外县 交付监外执行罪犯档案时,及时进行登记、填写监外执行罪 犯台账,做到底数清。另外我院监所检察科还建立监外执行 罪犯分布情况、考验期限总体版面,起到一目了然,便于监 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