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的通讯稿

2018-08-30稿件

  12月2日是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深入开展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宣传活动,12月2日上午,由公安局、文明办、交运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监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在我县状元广场隆重举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黄建敏及市交警支队负责人参加宣传活动。

  在主题宣传活动仪式上,黄建敏指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的开展,旨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身素质,创建良好的交通秩序。同时,对我县巩固全省文明县城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县城以及加快建设休宁中国休闲养生之都有着重大意义。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整治活动,努力营造我县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活动现场,锣鼓喧天,人头攒动,气氛热烈。交警部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标语横幅、散发宣传材料、开展集体宣誓及签名活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通过这些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广大群众详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重要目的意义、主题及内容要点,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遵守交通信号是每位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基本行为准则。

  据悉,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今年,国务院于11月18日正式批复将每年的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号召全国各地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全民参与交通安全宣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营造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当日,公安交警、文明单位职工、职业驾驶员、社区群众、交通志愿者、部分城区中小学生等十个方阵20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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