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 篇4
甲方(赠与方):_________(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____。(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等)
2.赠与方的权利:_________。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_________。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_________。
5.乙方应于_________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生效力。
6.其它: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赠与合同 篇5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范本
赠与人: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不动产行为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财产
赠与人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受赠人,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写明证明赠与人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第二条 赠与财产的状况
名称: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量:_________价值:_________位置:_________
第三条 赠与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赠与财产的交付
赠与人会同受赠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写明具体的不动产产权登记机关名称)进行赠与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五条 手续办理
受赠人应在_________(写明具体的.期间)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
第六条 权利保证
赠与人确认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在赠与前并无积欠税金,倘有赠与人应负责缴清。
第七条 费用负担
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受赠人负担。
第八条 赠与的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
第九条 赠与物的交付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十条 赠与物的损毁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赠与物的瑕疵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赠与的撤销
1、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5)_________.
2、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
赠与合同 篇6
甲方(捐赠方): 乙方(接收方): 甲乙双方本着回报社会和发展慈善事业精神,促进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人人关心老人的良好风尚,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捐赠内容 甲方自愿将人民币贰万元捐赠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将捐赠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2、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款项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可就相关工作的改进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就捐赠款项相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额扣除事宜,要求乙方给予有关协助。
4、因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乙方相关规定使用捐赠款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回全部甲方捐赠款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要求及乙方相关规定使用捐赠款项。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捐赠款项后五日内向甲方颁发捐赠证书,并出具收据。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税额抵扣所需事宜。
3、乙方应接受甲方就捐赠款项的使用和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对于甲方的查询,应当给予积极配合,并应及时给予客观全面的说明。
4、乙方应确保捐赠款项全额使用于容城敬老院老人的医疗救助,承担老人医疗服务所有自费的部分,不得从捐赠款项中提取任何管理费。
5、乙方必须对甲方的捐赠行为负绝对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以及利用甲方的捐赠行为为自身做商业宣传
6、乙方的银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第四条: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其他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为正本。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