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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摘要内容摘自***评报字[2010]第11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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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证券*88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证券*88所持有的证券*21%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对其在2009年12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
鉴于本次资产评估目的,本次评估选用现行市场价值类型,以确定评估对象及其所指向的企业主体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委托方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在评估过程中,我公司对指定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实地勘察核实,对证券*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财务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记录,实施了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
现评估工作已结束,特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在持续经营及现行市场价值前提下,运用成本法和收益法分别计算得出证券*88所持有的证券*21%的股东权益价值,并选取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结果,即:
证券*88所持有的证券*21%的股东权益价值为1,255.60万元。大写:壹仟贰佰伍拾伍万陆仟元整。
(此页无正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北京证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一○年六月十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
***评报字[2010]第114号
一、绪言
北京证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证券*88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证券*88所持有的证券*21%的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对其在2009年12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价值作出公允反映。
现谨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