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租赁协议(4)

2018-07-20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障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乙方交付所租房间及所租房间的钥匙,并使所租房间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

  2.保障公共区域的清洁。

  3.甲方负责大厦公共区域的治安、消防及设备的完好,进行公共区域24小时的安保服务。

  4.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协议的,应支付乙方本协议租金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5.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议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_倍的滞纳金。

  6.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7.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协议总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协议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违约责任

  1.按时缴付协议、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2.乙方有依法使用所租房屋开展办公和商务活动的权利。

  3.乙方可雇佣其它清洁卫生人员进入大厦,但事先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4.遵守甲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不得在所租房间内存放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

  6.乙方在所租房间内的一切经营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们共和国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

  7.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协议总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协议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__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9.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协议总租金__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倍的滞纳金。

  11.乙方在租赁期间进行的商务经营活动中,与第三方发生的法律及经济纠纷所造成的影响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第十四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协议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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