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2)

2020-12-30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租凭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洪梅汽车站商铺 间租个乙方作为 合法经营场地,商铺位于 编号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租凭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三、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免租期,每月租金按建筑面积40-50元/平方米计算,每月计付租金 元。租金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并于当月5日前缴清,逾期按每日2%计付滞纳金,第二年做适当调整。

  四、管理费按人民币2元/平方米/月,合计为 元。(此费用包括治安管理费、卫生绿化、公共设施等)管理费在免租期内不得减免,并于当月5日前交清。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月内向甲方交纳租凭商铺押金 元人民币(每个铺面),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期满后不计利息如数退还,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六、乙方经营期内所有的费用或按有关规定应付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以上所收的一切费用都不含税,甲方收取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乙方所用的水费按 元/吨,电费按 元/度。

  七、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或者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关系的,乙方须在10天之内将铺面交还甲方,交还时应当恢复原貌(如间墙、门窗、管道等),否则应当支付恢复原貌的费用,同时乙方负责自行清理所有杂物,并搞好卫生,租凭物内的装修材料(包括水管、电线、隔楼、门窗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如建、翻修、不得改变原建主体结构和面局。租凭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乙方必须配备防火器材,消除安全隐患。

  九、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因经营需要装修店铺的,须向甲方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执行并遵守甲方的有关部门规定(如统一制做招牌、用电安装等),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30天内完成装修,并于 日必须正常开门营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收回商铺。营业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连续三天关门,否则视为违约。

  十、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应该按照约定时间缴纳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供水供电等,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下达书面催缴通知后仍不履行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商铺及附属的设施设备及装修材料,且押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收滞纳金的权利。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一年之内不得将物业转让,以后如确需要转让租凭权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收取500元的转让手续费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十三、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及《x治安管理条例》等,必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

  十四、本合同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就乙方承租甲方场地(商铺)用以商业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场地

  1、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场地位于市区街号公司内之层号铺位。

  2、租赁商铺面积:租赁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数据为准)。

  3、乙方将在租赁商铺内按照甲方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经营范围为:,乙方不得更改经营范围及项目。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相关费用的缴纳

  1、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及费用包括:

  (1)本商铺实行日租制,每日每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为元,承租期租金合计元,大写。租金每月缴纳一次,租金以预缴方式收取,乙方须在每期租金支付前15日内,将下期租金支付甲方。

  (2)综合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元(包括管理费、公共区域能源综合管理费),大写,缴纳时间同第(1)条。

  2、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

  租赁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合同终止后,甲方在扣除乙方应缴纳的各项相关费用后,于90日内无客户投诉,赔偿等问题无息退还余额予乙方。

  3、乙方进入场地后,如需对商铺进行装修,将按照《商场经营管理公约》向甲方缴纳装修抵押金,装修抵押金为XX元(大写:贰仟元整)。装修完成后,经甲方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

  第四条乙方对租赁场地的改造

  1、乙方如需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改造,须将装修方案报经甲方审核。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未经书面批准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2、乙方对租赁场地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正常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甲方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增加后的用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尊重乙方的经营权,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租赁期间,甲乙方共同保障商场的共用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日期交付租赁场地,在甲方不按时交付商铺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顺延租赁日期。

  2、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综合管理费及其它所有费用。

  3、乙方应遵守《商场经营管理公约》及商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商场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

  4、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保证商品及服务质量,明码标价,并应对所售商品实行“三包”。

  5、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向甲方返还租赁商铺。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2、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检查商铺内设备、设施,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转并归还甲方,如有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该场地恢复原样,逾期搬迁的,应向甲方支付占有期间的租金及产生的各种费用。

  4、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合同期满后,有优先续租权。

  第七条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乙方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甲方违约金元。

  3、若乙方将商铺擅自转租给第三方,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元。

  4、若乙方不按期支付甲方租金及各项费用情况下,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商铺,甲方从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缴纳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后,将余额无息退予乙方,若乙方风险抵押金总额不足以支付甲方租金及各项费用,乙方应在2日内将余额补交甲方。

  5、乙方如果严重违反《商场经营管理公约》以及商场管理制度的情况下,甲方视其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铺,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商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附件

  (1)甲方产权证明文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3)商场结算方式:

  ①商场采取统一收费方式进行经营管理,商场财务部以

  天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

  ②商场统一办理结算银行卡,此卡由财务部发给方,由甲乙双方自行商定。

  (4)。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身份证号:

  电话: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

  编号:

  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号:

  经营者: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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