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租赁场地的正常营业环境,确保乙方对租赁场地的正常使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卫生、消防许可证件,确保乙方正常营业。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状况,给予乙方支持和帮助。
4、在非营业时间内,甲方负责乙方在租赁场地内所有经营设施的安全。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向任何单位或个人作抵押、担保、转让,否则按违约处理,乙方违反本规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营业管理规章制度,按时营业,不得延迟营业或提前停业,营业时间按甲方统一规定,统一营业,统一停业,如有违反按违约处理。
3、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场地租赁费用。
4、乙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5、乙方租赁经营区域内的营业款,由乙方自主收取。
6、乙方对其经营项目和各种经营类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 乙方派驻人员管理事项
1、乙方根据经营实际情况聘请工作人员,甲方不负责乙方雇佣员工的工资
发放,乙方严格遵守劳动法规,保证按时发放员工工资,
2、乙方及其派驻的员工应当遵守甲方各项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参与甲方统一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甲方有权处理涉及乙方的顾客投诉、现场管理、员工违纪等,乙方应给予配合。
3、乙方及其派驻的员工应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明码标价,严格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社会声誉,店容店貌及环境卫生等;若有违反,甲方有权作出相应处罚。
第九条 结算缴税事项及费用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