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区 小区号楼 单元 号的房屋及其设施(包括家具和电器),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为(商住两用□ / 办公□ / 居住□ / 库房□)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总计约为平方米。
二、租赁期
租赁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押金
3.1 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
3.2为确保出租房屋及其设施完好以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应交纳相当于个月房租共 元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与甲方共同清点室内设施。并付清本合同以下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3.3乙方交纳房屋租金为个月支付一次。付款日期应在每(月、季、半年、年)号之前。付款方式可选择如下:
(1)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 (2)以现金方式 □ (3)以支票方式 □
四、室内设施及费用承租
4.1租赁期间房屋有关物业费由承担;取暖费由
4.2电话费收视费按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4.3房屋的冷热水、电、天然气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给相关单位或甲方;
4.4车位费按有关规定由方支付。
五、出租人责任和义务:
5.1 甲方须按时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良好状态交付乙方使用。
5.2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5.3 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拒绝甲方或其他人骚扰其安静使用出租房屋。
5.4 非因乙方与乙方相关联的第三人的责任而致使该房产主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
5.5 甲方可在征得乙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巡视,检查该房屋内部使用情况或处理紧急事项。
5.6 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5.7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并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出示相关证明。
六、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
6.2 事先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屋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乙方不得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6.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禁止的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因给甲方造成损失而对甲方的赔偿。
6.4 在承租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所负的一切对外债务也无权及不得以房屋利益交换。
6.5 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本合同时,原由乙方出资进行的室内装修及其他装备,除有关经营专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其余整体装修部分不得拆卸或损毁(双方另有协议除外)
6.6 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租用房屋的结构需要重新装修,对甲方原有设施进行改变,必须经甲方认可方可进行。
6.7 乙方应爱惜使用甲方的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原状,在无法修复的'情况下照价赔偿。
6.8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使用该房屋的公共部分与公用设备,并保证完全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上所载内容。
6.9 因乙方对该房屋使用、管理、维护不当致使人身、房屋或财产受到损害时,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10 乙方在未违反本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七、违约责任
7.1 自签约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要求退租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补偿金,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期租金及保证金;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租金及保证金,并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
7.2 当本合同期满同日,乙方应将该房屋及其设施依约完整(正常磨损除外)交还甲方,不得借故存留个人物品,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7.3 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租赁押金,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缴付租金或租赁押金,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总额的5%作为滞纳金。
7.4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
A、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B、无故拖欠租金超过十五天(另有协议除外);
C、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抵押等。
八、使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
九、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证件审查
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甲乙双方均应出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并附于合同之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争议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继续履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另一份由丙方监督保存。
十五、丙方在本合同期内有监督本合同执行的义务,若双方发生纠纷,由丙方协助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丙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3920 经纪人签字: 资格证书号: 公司电话: 代理人电话: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订,甲方谨在此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