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7.4除本合同附件(一)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的,则还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八、转租及所有权变动
8.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九、合同的解除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2.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9.2.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9.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3.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日的。
9.3.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9.3.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