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
│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
│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
│卖使用权的; │
│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
│ 3.利用住宅进行非法活动的; │
│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
│ 5.房屋无故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
│ 6.全家迁往外地的。 │
│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时,双方│
│须办理以下手续: │
│ 1.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
│ 2.结清房屋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
│ 3.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
│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纠纷时,甲乙方均有权诉请人民│
│法院解决。 │
│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