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租赁合同(3)

2021-03-18租赁合同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 罗金楼先生

  承租方(乙方): 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本设备用于东莞市天利中央花园项目部,地点位于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9号 。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施工压路机

  规格型号:洛阳14t型

  数量(台):1台

  随机人员(人数):1人

  租赁金额:11000元/每月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其中伙食费每月按400元计算。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每月/月。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 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6

  租第号 出租单位:(以下称甲方)

  租用单位:(以下称乙方)

  乙方因承建金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需要,向甲方租赁建筑施工机械。为了更好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租用QTZ40塔吊机械,数量×1台,安装高度≤32米时租赁费为200元/台/天,如安装高度>32米时标准节按8元/节/天,附墙8元/道/天(标准),超高部分附墙按3000元/道(含安拆、场内外运输费)最终结算按现场实际使用台数计算。

  二、收费方式

  1、 进退场费(含安拆、场内外运输费、检测报验费) 万元/台,拿到合格证后付进退场费伍仟元/台;甲方负责装拆,装拆采用25吨汽车吊。如因场地问题采用大型汽车吊,其吊车费用差价由乙方承担。

  2、 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租赁费从安装调试好次日计算,六个月后10日内付清租金一半,退场后三个月内付清所有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机,停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负。

  3、 合同所有价格不含税金。

  三、甲方的职责及权利:

  1、 甲方必须提供完好的机械设备,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并提供机械基础图。

  2、 设备如不是人为损坏,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维修人员必须在一小时之内到位,及时负责提供维修服务。

  3、 由于设备故障导致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

  4、 甲方负责所租机械报验和检测

  四、乙方的职责及权利:

  1、 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机械进退场及安装,拆卸条件,并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2、 设备进场后,乙方做好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同时做好保卫工作,如因乙方工作不力而引起的设备零件损坏或被盗,乙方按价赔偿。

  3、 机械安装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由乙方对所租赁的设备进行统一管理,机械使用过程中,由项目部指定专人检查,并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 机械正常使用时,乙方必须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无专人指挥协调,交叉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矛盾,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否则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5、 因乙方建筑物及脚手架等影响造成拆(装)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租期顺延。

  五、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未履行租金部分的30%违约金,若出现纠纷,向扬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附则

  1、 春节一个月租赁费不计(或按停机、开机时间确定)

  2、 塔吊浮动基础费用为6000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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