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3)

2021-03-23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 篇5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承租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名称、数量、租价

  第二条:租赁期限

  1、预计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实际起算日期以承租人收到全部租赁物并实际使用的第二日起计算;实际止算日期以承租人通知退

  租日期为准;如止算日期顺延,需继续租用,承租人应于预计止算时间前通知出租人。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时间

  1、租金依据实际使用的租赁物数量和实际租赁期限进行计算。

  2支付时间:

  3、租金支付前,出租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有效发票,否则承租方有权拒付租金。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时间、地点、验收

  出租人应于承租人通知租赁日期前 天将租赁物送至施工现场,按承租方指定的卸货地点码放整齐,并由出租人承担运费、搬运费、吊装费、安装费、拆卸费以及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共同在施工现场清点和初步验收租赁物,并签认收到的租赁物清单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对不合格的租赁物承租人有权拒收,出租人应及时更换,并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在承租人使用后,如发现租赁物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出租人应在 日内予以妥善解决,并由出租人承担维修或更换的费用。否则承租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出租人应赔偿承租人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出租人不能按承租人通知日期将租赁物运至承租人指定的地点,租赁期限可相应顺延,同时出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出租人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租赁物退还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承租人于退租前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接到通知后的 日内与承租人共同在施工现场或仓库清点、验收租赁物,并由双方签认收到的租赁物清单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如出租人对回收的租赁物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否则承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租人应在实际租赁期限截止后 日内把租赁物自行清理出场,承租人可以自行清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若出租人未能及时清理,造成损失的承租人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赔偿(损坏、赔偿价格表附后)。 第七条:出租方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书面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八条:违约责任

  除合同相关规定外,承租方或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1、对因政策、政府行为等特殊情况和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停工期间和春节放假期间,承租方不支付在此期间租赁费。

  2、出租方的业务员在履行合同时必须提交出租方的授权委托书,且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出租方如更换业务员,应及时通知承租方,并重新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否则,因此发生的任何问题由出租方自行承担,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为体现双方合作的诚意及加强巩固双方合作关系,双方相互承诺,合同债权不转让给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都属无效债权、债务转让。

  4、出租方必须无条件保证满足承租方项目工程的使用,在履行过程中,如经承租方连续2次通知出租方,出租方仍不能及时供应、更换时,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

  5、出租方所提供的租赁物应符合国家、本合同履行地省市的相关质量标准,并向承租方提供租赁物在建委等部门的备案资料。如因租赁物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均有出租方承担。

  6、各种租赁物的进退场由承租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生效;出租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生效。

  第十一条、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的进一步约定及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执份,承租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1.甲方房屋座落地点在秀和小学校园后排校舍,租给乙方三间做住宅(每间约为20平方米)。

  2.房租每月定为人民币450元,大写四百五十元,(租金按一间150元/月)租期从XX年 月 日至 XX年 月 日 止,乙方一次性付清月的房租款人民币900元,大写九百元,抵押金人民币1000元,大写一仟元,共计人民币1900元大写一仟九百元整。此后,每二个月交房租一次(即),计人民币900元,大写九百元。

  3.乙方在住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损坏房屋、校园的一切设施,若有需要改变需征得甲方同意,如有擅自改变损坏,按时价赔偿。乙方在住房期间的检瓦救漏、安装照明设备等修缮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住房期间如发生火灾、失窃等事故,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属于乙方的责任)。

  5.乙方在住房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房屋不准转租他人,并且遵守学校管理规定:

  (1)住房期间不得影响教师、学生的工作、学习和休息。严禁大声喧哗、吵闹、酗酒、划拳喊码等;

  (2)增强维护学校安全意识,协助好学校管理员搞好校舍、校产管理。出入学校大门要关锁好,严禁让品行卑劣、有不良嗜好、违法乱纪之人进住或进入校园;小型机动车辆进出校园要小心谨慎慢行,并且注意过往教师、学生等行人,特别是低年级、学前班学生;应尽量减少车辆进出校园,或尽量避开学生活动的高峰期进出校园;

  (3)要维护好校园的整洁、卫生、美观,爱护学校公物。严禁破坏、损坏学校的花木、道路或其他设施;严禁大型机械进入校园;否则后果自负。

  6.甲方有权在乙方不按时交纳房租款时或不遵守学校管理规定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租金不足半月按半月结算,超过半月按全月结算。

  7.甲方已与乙方达成协议,租赁期间校园内水费由乙方负担,以学校总表示数为准,水费0.5元/吨。(水表示数: 大写 )

  租赁期间乙方用电电费由乙方负担,同时由甲方负责代收(每度电费用按电力公司统一收费标准执行);乙方须每二个月依照电表显示数字将水费、电费同房租款一起交给甲方。(电表示数 大写 )

  8.乙方如欲续租房屋,需在租期结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在租期结束后收回。

  9.以上条款经甲乙双方同意,签字生效。如有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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