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租金支付
4-1 该场商场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总价款的_________%,余款在甲方交付租赁物后_________个月内支付。
4-3 进场时间为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进场装修并由甲方发出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
五、租赁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商订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六、商场的装修及维修
6-1 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的装修如涉及商场主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否则乙方不得擅自进行。
6-2 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及本合同5-2条款所列设施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但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丙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7-4 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