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四:羽毛球场地租用合同
甲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支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用羽毛球场地之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协商,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一致同意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活动时间:
每周租用乙方的羽毛球场地一次,具体时间暂定为每周二或每周四下午5:30-7:30。
二、地 点:
三、羽毛球场地租金:
1、场地费:300元/20小时×6个月=1800元
2、球 费:45元/每月2筒×6个月=270元
3、合 计:2070元/年
四、租金支付方式:
通过转帐一次性付清
五、场地保证
1、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甲方在规定时间内的场地使用。
2、本合同一式份,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甲乙双方表签字盖章生效,甲方执份,乙方执 壹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合同有关的异议,甲乙双方通过好友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就提交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裁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20XX年11月08日 日 期:20XX年11月08日
帐 号:
全 称:
开 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