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原文剂鉴赏

2018-07-13古籍

  ◇原文

  金溪①民方仲永,世隶耕②。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③。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④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⑤,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⑦于邑人,不使学。

  予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⑧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⑨,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注释 ①金溪:宋代县名,属江南西路抚州,治所在今江西金溪县。②隶耕:属于农耕人家。③借旁近与之:借附近人家的书具给他。④收族:团结同族。⑤宾客其父:用对待宾客的礼节对待他父亲。此处“宾客”作动词用。⑥乞:给,给予。⑦日扳(pān攀)仲永环谒:每天牵拉着仲永四处拜访。扳,挽引,拉扯。⑧泯然:消失殆尽的样子。⑨通悟:犹“通敏”,通达聪慧。

  ◇鉴赏

  本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是一篇因事抒感、叙议结合的散文名篇。作者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事件为主体,紧扣一个“伤”字展开,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从幼年的天资聪颖到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强调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叙事和议论两部分。叙事部分作者用跟踪描写的手法,描写了方仲永的人生变化。方仲永出身于世代为农的家庭,幼年时天资聪颖,五岁时忽然向父母索取纸笔,便能写出四句诗来,并知道署上自己的姓名,好像是一个无师自通的神童,而且文思敏捷,“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这真是有点传奇色彩。后来其父“不使学”,十二三岁时他已名不副实,文采上开始走下坡路了,再让他作诗,和前时之闻已经相差很远。又过了七年,作者再到舅家,问到方仲永的情况,幼时的聪慧已经消失净尽,已经和芸芸众生没有什么差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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