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僧珍为官》原文阅读及译文

2018-10-23古籍

  吕僧珍为官,不私亲戚。其侄以贩葱为业,僧珍既至①,乃弃业欲求州官。僧珍曰:“吾荷国重任,无以报效;汝自有常分②,岂可妄求,但当速返葱肆③。”僧珍住市北,前有督邮廨,乡人咸劝徙廨益其宅。僧珍怒曰:“督邮④,官廨也,置立以来,便在此地,岂可徙之益吾私宅!”

  (选自《梁书》)

  【注释】

  ①既至:指回故乡做官。②常分:正当职业。 ③肆:店铺。④督邮:官名,汉代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兼管司狱讼捕等事,唐以后废止。廨,官府的房子。

  【文学常识】

  说“《梁书》”:《梁书》是记载南朝梁(公元502年~公元557年)的纪传体史书,作者为唐朝(公元618年~公元907年)的姚思廉,共五十六卷。

  《梁书》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对萧衍建立梁政权和梁朝早期的治绩,书中作了充分肯定,对于辅佐新朝的文臣武将,书中也注重称道他们个人的才华谋略。《梁书》强调英雄创造历史,同科学唯物史观不可同日而语,但在当时,同神意史观相比还是有进步意义的。

  书中的思想糟粕也有不少。充斥书中的大量阴阳灾异、图谶祥瑞,乃至望气相面、因果报应、神怪异闻等,给人以陈腐、庸俗之感。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

  【译文】

  吕僧珍当官,不徇私情。他的侄子把贩卖葱当作谋生的手段,在吕僧珍回到故乡做官时,就放弃贩葱业想求他在州里做官。吕僧珍说:“我承受国家重大的任务,没有什么可以用来报效的。你们本来有正当的职业,怎么可以胡乱请求得到不该得的职份呢?你只应当赶快回到葱店里。”吕僧珍老家住在市北,前面建有督邮的官署,乡人都劝他迁移官署来扩建住宅。吕僧珍恼怒地说:“督邮,是官府的房子,从建造以来就一直在这里,怎么可以迁走它来扩大我私人的住宅呢?”

  【阅读训练】

  1、 解释:(1)私: ;(2)荷:;(3)无以:;(4)汝:;(5)咸: ;(6)益:

  2、 翻译:

  (1)乃弃业欲求州官:

  (2)岂可徙之益吾私宅!:

  3、吕僧珍具有怎样的美德?

  【参考答案】

  1、 解释:(1)偏私;(2)承受;(3)没有什么用来;(4)你们这些人;(5)都;(6)扩大

  2、 翻译:

  (1)就放弃贩葱业想求他在州里做官。

  (2)怎么可以搬迁它来扩大我私人的住宅呢?

  3、吕僧珍具有严于律己、不谋私利的美德。

  附加注释

  1、既至:指回故乡做官。

  2、荷:承受

  3、无以:没有什么

  4、常分(fèn):固定的职业。分:职业,职分。

  5、叨越:非分占有。

  6、肆:店铺。

  7、督邮:官名,汉代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兼管司狱讼捕等事,唐以后废止。

  8、廨:官府的房子,即“官署”。

  9、私:偏爱,偏私。

  10、荷:担负,承受。

  11、汝:你。

  12、咸:都。

  13、益:对…有益。

  14、临:靠近

  15、导从卤簿:由侍从开路,自己跟随。卤簿: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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