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太仓书院小故事(2)

2018-07-21故事

  二是授课有官课和师课之分。官课为书院必须接受的地方行政长官的讲课;师课则是指本院或外聘的学者讲的课。官课经费由官方解决,师课经费由书院在办院公款中开支。但不管是“官课”还是“师课”,在教学方法上都是以“自学为主,导师指导为辅”,而且学风相对自由,除了教书育人之外,也提倡学术研究。书院一般还有一定数量的藏书,便于学子读书提高。

  三是有的书院实行封闭式教学,俗称“住斋”。除法定假日和婚丧等大事可请假外出外,一般不得随意离开书院。但对“住斋”者,书院给予三种津贴:其一曰“膏火费”,为基本生活补助,相当于现在的“助学金”;其二曰“笔资费”,是学习用品费,有点像现在的“书报费”,但范围要更广一些;其三曰“奖银”,即今天的“奖学金”,太仓也俗称“花红”,但此项津贴与考试成绩挂钩,不一定拿得到。四是考试比较多,让学生努力争取得到“花红”。与“师课”配套,“师考”为任课教师命题和评卷,一般考一文一诗,瞄准科举考试,按诗赋、策论、经解等内容轮流命题。“院考”也称“总考”,虽然大多也是考一文一诗,但题目难度更高,要求也更严。规定“秉烛”之前必须完卷,晚交的卷子上会被作出记号,并适当扣除该生的“膏火费”。故那时考生交卷都比较准时。

  相应于“师课”,“官课”也要进行“官考”,一般每月初十进行,也考一文一诗。在考前一天,书院要派人前往官府“请题”,密封后带回,集中考完后又交回官府评卷。评定后张榜公布成绩,再按不同等级发放“膏火费”。考试成绩的分等,“官考”由官府统一规定外,“师考”成绩的分等,书院间会略有不同。比如娄东书院将考试成绩分为超等、特等、乙等三种,超等给“花红”0.2两,特等给0.1两,乙等无。有的书院分为甲、乙、丙、丁四等;也有的书院按名额确定,如前3名为超等,第4名到第10名为特等之类。亦有“花红”实行总额包干的。如安道书院“官考”每期“花红”给前10名,额定总数为四十千八十文; “师考”的“花红”给前4名,额定总数为二十千四十文。有的书院还规定对于学业“毫无进益”者要罚没一定数量的“膏火银”。一般书院每月举行三四次考试,“官考”1~2次,“师考”也是1~2次。“院考”则不定时,“院考”实际有点像现在的学科竞赛性质,奖给的“花红”也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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