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先,普利策想当个奥地利军人,但因为年龄太小,视力不好,身体单薄遭到拒绝。于是他又前往巴黎、伦敦,请求加入外国兵团,但依然是到处碰壁。后来他又到了德国汉堡。在那里,一个德国佬对他说:“小伙子,我可以让你乘船到美国去当兵。”普利策心想,当时各地都出现大批失业者,想找份工作谈何容易,年轻人只有当兵才能混饱肚子。美国远是远点,可是德国佬把美国士兵待遇吹得天花乱坠,他于是就爽快地答应了……
再说普利策偷渡上岸后,发现美国的农田景色和匈牙利大不相同,地广人稀,但一切都是井井有条,美国农民的生活比起自己家乡来,要好得多了。
普利策花了差不多一星期的时间才抵达纽约。纽约不比欧洲的某些城市大,也不算很漂亮,但到处都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商业大厦林立,新房子越盖越高,直耸云霄。他特别喜爱人们那种快速的谈话方式。在这里他可感觉到生命的跳跃与成长,纽约城就好比他本人一样,既年轻又充满活力。普利策认真地学习英语,由于他脑子灵活,记忆力强,很快就掌握了一些简单的会话。
普利策觉得靠打零工糊口终非长久之计,便找到联军总部,报名当兵。“林肯骑兵队”一名军士接待了他。军士见他英语说得很别扭,突然用德国话问他:“你会骑马吗?孩子。”
此时普利策心跳得厉害,对于一个在匈牙利农村小镇长大的孩子来说,骑马是他最喜爱也最拿手的。当他问清楚“骑兵”的意思后,便高兴地点了点头。那军士便领他去见一名军官。军官和蔼可亲地拍拍他的肩膀:“你想为这个国家打仗,一定刚从船上下来的,你要证明自己也能做道地的美国人,是吗?这太好了,你找对地方了。这里的林肯骑兵队队员全都是来自德国的高尚家庭,他们会像兄弟般的照顾你的。”于是,17岁的普利策就成了林肯骑兵队里最年轻的一名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