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不过手上那块玉美文

2018-11-29经典美文

  对于肉体凡心的俗人,最大最狂妄的理想,就是对抗时间,是不朽。千百年后,肉体腐烂,凡心消亡,而某些俗人的事功文学,仍然在后代俗人的凡心里流转,让这些凡心痛如刀绞,影响他们的肉体,让这些肉体激素澎湃。在这样的理想面前,现世的名利变得虚妄:挣1亿美金?千年后,谁会记得“股神”巴菲特?干到正部级?现在,有几个人记得御准柳永浅吟低唱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是宋朝哪位皇上?

  对抗空间没有那么困难,赶巧了,在白宫里抱住克林顿的腰,在雅典抱住马拉松高手的腰,一夜间能名满天下。对抗时间,实现不朽,不能靠养育后代。生个儿子,仿佛撒一把盐到大海,你知道哪一瓢咸味儿是你的基因?

  中国古人总结的对抗时间的路数是:立德立功立言。

  其实,立德和立功立言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往严肃了说,立德是后两者的前提,德不立,事功文学都无以立。往实际了说,立德是扯谈,横看成岭侧成峰,什么是德?往开了说,都不容易。立功难啊,天下太平了,像样一点的理工科大学都能捣鼓出原子弹,如果生在今天,成吉思汗最多替蒙古国从高丽人手上抢得一块射箭金牌和一块摔跤金牌。曾国藩没了“拜上帝教”闹太平天国,最多做一两届国务委员。立言难呀,几千年文学史,多少人精疯子偏执狂自大狂写了多少文字,要写出新的意思或是新的角度而不是直接蝙蝠与飞蛾

  住在乡下的时候,我习惯于清晨在林间散步。

  时常会发现散落在林间地上的昆虫尸体,特别是飞蛾和金龟子的尸体,总会掉落在路灯杆的四周,想必是昨夜猛烈扑火的结果。

  飞蛾有着色彩斑斓的双翅,金龟子则闪着翠绿的荧光,在灰色的泥土地上令人心惊:生命是如此短暂脆弱,经过一场火祭就结束了。

  “这样猛烈地扑火,甚至丧失生命,既没有奖赏,又没有欢乐,为什么它们要这样世世代代地扑火呢?”我一想到这里,就忍不住感到悲悯。

  山上有一位热心的老人,每天清晨义务来清扫林间的小路,他告诉我:每日扫起飞蛾和金龟子的尸体有一畚箕,他把尸体都埋在凤凰树下,使凤凰花年年都开出火红的花。

  除了昆虫,老人说:“每天还会扫到几只蝙蝠哩!”

  “地上怎么会有蝙蝠呢?”

  “还不是撞到树吗!蝙蝠夜里出来捕食蛾蚊,用声波辨路,偶有出错的时候,就撞树了!”

  老人十分感慨地说:“飞舞于林间的蝙蝠,时时刻刻都在避免撞到树,却偶尔会不小心撞树。同样在林间飞舞的彩蛾,却一再去扑火,直到丧命为止。眼盲的蝙蝠是多么小心翼翼,眼明的飞蛾又是多么的肆无忌惮呀!”

  “如果蝙蝠眼亮一些,飞蛾青盲一些,那该有多好!”老人又说。

  我沿着老人扫过的山路回家,路上还有新扫的竹扫帚的痕迹,林间的空气散放出花草的芳香。

  我想到,晚一点走这条路的人,一定不能想到,就是刚刚,地上还有许多色彩斑斓的飞蛾,还有许多金光闪闪的金龟子,为某一种不可知、不可理解的信念,在林间。或者,也有一两只不小心撞落的蝙蝠。

  蝙蝠天生有弱视的盲点,使它偶然逢到生命的灾难。飞蛾天生有扑火的习性,使它必然扑向火焚的结局。

  在偶尔与必然之间,生命是这样令人叹息!如果,蝙蝠的眼睛像飞蛾那么亮,而飞蛾的习性像蝙蝠那么小心,该有多好呢!

  生活在天地间的人,幸而不是蝙蝠,也不是飞蛾,但也免不了有撞树的盲点与扑火的执着,总是要经过很多次的碰撞与燃烧,才能睁开眼睛、小心戒慎。

  我们思考蝙蝠撞树和飞蛾扑火的道理,才会发现那些还在撞树和扑火的人,是多么可怜。

  (摘自中信出版社《就在你所在的地方生根开花》作者:[日]渡边和子译者:烨伊)

  或者间接抄袭,基本上是妄想。立德尽管虚,长期坐怀不乱,慎独,四下没人,拉了窗帘也不自摸,基本上是不可能。上中学的时候,看到史书上说,董仲舒牛,安心读书,三年不窥园。心想,这有什么难啊,街上除了北冰洋汽水和双色冰激凌之外,没有其他吸引力了。等到上班挣钱,俗心开窍,如果两个星期没有饭局,心里就会打鼓,是不是已经失去了和社会以及人类的亲密联系?

  不朽有诱惑,立德立功立言有难度,所以,潜意识驱动人们热爱收藏。

  老的东西,流到今天,相对于时间,相对于向不朽卑微的努力,才是对的东西。

  一块商晚期的鸟形在我的肉手上,青黄玉,灰白沁,满工双阴线刻殷人祖先神玄鸟,鸟头上站立一小龙,龙爪子抓住鸟头,鸟和龙斗士象征太阳的“臣”字眼。我想,当时的人,怎么想到,这个神玄鸟要这样雕刻,鸟啄要这样扭,屁股要这样挺立,如果这位大师雕刻文字,会如何安排?我想,多少双肉手摸过它啊,这些肉手都已经成了灰烬,即使我现在摸着它的肉手有一天也成了灰烬,是多么的正常啊。我想,1亿美金和正部级有什么啊?这只神玄鸟睬都不睬。人斗不过物,有机物斗不过无机物,从某种意义上讲,基督耶稣斗不过十字架,佛祖斗不过北魏造像,凡人要物品来理解和实现永垂不朽,万寿无疆。只要能辅助人们认识时间,消除恐惧,隐隐地通向不朽,什么都可以收藏,从书画青铜,玉器杂项,到桌椅板凳。

  过分的是我一同学,迷恋头发,像《金鸡2》里那个疯子,收集过去情人的头发,藏进信封里,舌头沾了胶水封上。我说,你是学医的应该知道,头发离开姑娘没了滋润,三天后也就同摘下来的玫瑰一样枯萎。

  还是玉好,不朽不烂,不言不语,摸上去永远是光滑如18岁姑娘的头发和皮肤,陪完你一生,才想起去陪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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