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汪,蒲汪村也。郯城县高峰头镇的一个村庄,和我的老家仅一路之隔,因村内有一周边长满蒲草的大水汪而得名,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前的很长一段时期,曾经是个商埠,一度繁华过。现在因进行社区建设,原来的平房已被成片的楼房所取代。因地制宜搞建设,原来的蒲汪也被修建成所谓的湿地公园,成为有别于其它社区的亮点。来到这里,使人依稀想到当年长满蒲草的大汪塘。至于曾经繁华过的商埠,已看不到痕迹。却留下了一句口头禅:“蒲汪的饺子———吃也给钱不吃也给钱”。在方圆百里或者更大的区域里流传着,也佐证着昔日的繁华。
蒲汪的饺子———吃也给钱不吃也给钱。这句话,本地人早已耳熟。解释这句典故的版本很多,听起来都觉着牵强。我的老家和蒲汪村紧邻,因蒲汪村远近闻名的缘故,过去老家的人出去做生意也自称是蒲汪人。因此,我也算是个广义的蒲汪人了。居然对这句流传甚广的口头禅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遇到有人问起时,自己也总是含糊不清的搪塞过去。
现在的蒲汪村成为镇政府驻地,政府领导也会凑巧,来人接待就吃水饺,说是吃的是特色,其实也为减少繁琐,既简化了接待也不失盛情。今天因公来到镇政府,午饭也是水饺,谈起那句蒲汪饺子的口头禅,一位镇领导作了讲解,听起来可信,应是真传————
昔日的蒲汪村是远近闻名的商埠。逢集时,很多外地生意人要在街上人家门前摆摊位,时间长了摊位也逐渐固定下来,摆摊的生意人与沿街住户之间也形成了默契:每到进入年底的时候,做生意的人就该主动的给对应的住户送去一点钱,表示对住户的感谢,有交摊子费的意思,但不明说。毕竟是圣人走过的地方,羞于谈钱。可见那个年代的民风如是。
说的是某年的最后一个年集,有一户人家,没有收到商人的“摊子费”,眼看是最后一个年集了,再不给钱就过去了,又不好意思明着要钱,快到中午吃饭的时候,这家主人就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饺子送给生意人,算是提醒。那商人原本就想“赖账”,故装作若无其事,推说不饿不接这碗饺子。情急之下,这家主人说出了本意:“你吃了吧,吃了得给钱,不吃也得给钱”。
过去,听到这句话,总认为是要的饺子钱,原来要的是“摊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