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孩子爱告状原因的幼儿教师教育随笔

2018-11-29随笔

  案例:

  “老师,他打我。”“老师,他不让我看书。”“老师,他拉我衣服。”……相信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孩子的这种告状行为,我们是经常能碰到的。记得那天,佳豪又跑过来,跟我说:“老师,小旭又打我了。”一听到这话,我有点生气,这两个调皮鬼又开始“大战”了,每次有点小事,都要到老师这里来告状。而且次数比较频繁,几乎每天都有他们俩的事情。每次事后,多次向他们讲道理,但依旧如此。

  “爱告状”在幼儿期是比较明显,心理学家认为,这是心理发育和人际发展的一个阶段性的正常现象,“爱告状”既是幼儿期独立处理问题能力未成熟的表现,也是孩子和他人沟通的方式之一。孩子的“告状”看起来事小,但若处理不当,会影响幼儿之间、师幼之间的关系,并会对幼儿的性格和品质的形成产生影响,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幼儿告状行为,在幼儿园中显得十分重要。教师要巧妙应对孩子爱告状的行为,应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细找原因——了解告状的具体原因

  孩子有的是为渲泄紧张情绪而告状;有的是与伙伴发生了矛盾,或受了委屈而告状;有的是检举他人,希望成年人对他的是非判断作出肯定而告状;有的孩子告状是为了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我把孩子爱告状的原因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原因一:依赖成人的态度来评价自己

  在幼儿园,幼儿总是依据教师的态度,对自己或他人的行为作出评价,因此会出现幼儿对一些不符合教师要求的行为进行告状,如:“老师,某某打人了。”或对某一行为要求得到老师的评价和裁决而向老师告状,如:“老师,他把菜倒到桶里了。”其实,他心里不能确定这样做对不对,而是要通过老师的态度来决定自己的判断。

  原因二:希望能得到别人的关注

  有些幼儿为了满足自己的表现欲,经常会跑到老师那儿告状:“老师,某某把玩具扔到地上了,我没有扔。”“老师,某某饭没吃完,我吃完了。”这些孩子为了让老师注意自己,“我"没扔玩具,“我”吃得好,希望受到表扬或奖励。

  原因三:家长的教育观念不正而导致

  现在的家长往往重视孩子智力的开发,忽略了幼儿合作、关心他人、相互友爱等品德的培养。由于幼儿是家中的“小太阳”,养成了部分幼儿依赖性强、以自我为中心、任性等不良行为习惯,缺乏必要的集体生活能力,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差,这就导致了幼儿园中幼儿出现一些行为问题。比如:“老师,某某不把玩具给我玩。”

  二、对症下药—一巧用不同的处理方式

  其实,告状不完全是件坏事,它也能侧面反映幼儿对行为规则的认识、掌握和道德判断、道德评价能力的发展。那么如何处理孩子的告状行为呢?

  首先。端正态度——-看起来在意,事实上忽略

  不管孩子告状的原因是什么,此时你在孩子心目中就是至高威望的大法官,任何简单敷衍的态度对孩子都是不礼貌、不尊重的。要表现出仔细倾听的态度,但最好“忽略”孩子告状的内容。尽量鼓励孩子自己解决问题,孩子学会了自己处理的方法,以后就不会动不动就告状了,而且对他将来面对困难、解决问题也有帮助。

  其次,巧用策略——分析原因,区别对待

  教师在处理幼儿因纠纷而产生的告状行为时,必须先了解纠纷的原因,经过调解加以解决,而对那些持强凌弱的幼儿加以批评,对被欺负者给以安慰和保护。

  1.求助类的告状。如“某某打我了”,“某某不把玩具给我玩”。对于这类问题大人不要插手,可启发孩子自己去和小朋友协商,想办法解决问题。

  2.“检举揭发”类告状。这种行为不宜鼓励,更不能当着“告状”孩子的面批评另一个孩子。可以这样引导告状的孩子:你知道他打人不对,这很好,那么你看有什么办法帮助他呢?

  3.为自己辩解类的告状。如“是某某叫我在书上画的”,这时老师就要分清责任,该教育的绝不忽略。同时要让本以为告了别人的状自己就没事的孩子认识到:把责任推给别人是不对的。

  三、多元锻炼——培养良好的能力与品质

  太喜欢告状,一方醍孩子不自信的表现;另一方面,也是孩子太过于自我的表现。老师要在平时生活中让孩子处理好自信和自我的关系。在日常生活中应开展多科活动,培养幼儿独立处事的能力和良好的品质,减少幼儿的告状行为。

  多评价——在幼儿看动画、听故事等活动中,有目的地引导幼儿评价其中人物的行为,从而丰富幼儿有关是非的感性经验,提高他们的辨别能力,进而减少幼儿的不良行为。

  多讨论——组织幼儿通过谈话、讨论等形式,讲一些幼儿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让幼儿来想办法解决,从而提高幼儿独立处理能力和判断是非的能力,进而减少幼儿告状行为。同时还要教给幼儿一些解决矛盾、处理问题的策略,如学会使用礼貌用语,学会谦让,共同协商等。

  多实践——给幼儿一些实践的经验,让幼儿与教师共同解决一些告状行为,让他们在亲身感受的基础上明白告状的一些不良因素。

  总之,幼儿的告状看来事小,其实跟幼儿的心理发展关系很大。同一个问题,教师不同的态度、不同的解决方法就会出现不同的效果,所以教师在处理告状问题上首先要“以孩子为本”,在不影响孩子性格和品质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处理。谨记一句话:孩子是用来培养的,一切以不损孩子的“利益”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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