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的人生哲理

2019-06-03人生哲理

  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最初,都是一个初生的婴孩,懵懵懂懂,生而无知,是最纯洁的空白,又怎么会是恶?恶是通过后天的成长,学习,经历,形成的自我的观念、意识、是非观、价值观、善恶观,从而其性子有了善恶之分。

  人之初,性本恶。每一个人在诞生之初,就拥有着七情六欲,欲望本能。喜欢美的事物,对喜欢的事物本能的想要去占有,贪婪、占有、抢夺、嫉妒、怨恨,这些都是人的本能,是人天生就有的,通过后天的经历、学习、思考、意识,从而去控制这些本能,人也是由人最初的这些本能,从而形成一个个的人。通过形成的善恶观、价值观、是非观、人之初,性本恶。每一个人在诞生之初,就拥有着七情六欲,欲望本能。喜欢美的事物,对喜欢的事物本能的想要去占有,贪婪、占有、抢夺、嫉妒、怨恨,这些都是人的本能,是人天生就有的,通过后天的经历、学习、思考、意识,从而去控制这些本能,人也是由人最初的这些本能,从而形成一个个的人。通过形成的善恶观、价值观、是非观、人生观等的意识观念,从而做出某些行为,而被断定为善恶。观等的意识观念,从而做出某些行为,而被断定为善恶。

  无论是人之初,性本善也好,还是人之初,性本恶,其实,都只是一种人的意识的不同,观念不同,学说不同,认知不同,而对人之初的善恶有着不同的观点。

  当第一次看见人之初,性本善的时候,我便在思考,世界本身就有善恶、黑白、好坏、美丑的分别,一切都有着它所相对的存在,既然如此,那么,人之初,又为何要有区分某一个善恶,为什么不是人之初,善恶分。

  人有区分好人,坏人,善人、恶人,那么,不就是在说明人本身就是有区分善恶的,人的最初,善恶就已经有了分别,何来有独善或独恶,万物本身就是相生相辅,阴阳相反,若独言一个善,那又何来有恶,独言一个恶,又何来有善,善恶本身就是相对而生,生而相辅,单独而论,其本身就是不存在的,正因为有善,才有所谓的恶,正因为有恶,才有所谓的善。独言其善,谁知善为善,独言其恶,谁知恶为恶,言善方知何为恶,言恶方知斯何为善。

  善恶本是相生的存在,其本身就不是独立存在,而是相对存在。所谓的独立存在,只是自我意识的倾向,而不是其道理本身。讨论两个相对存在的事物,而将其中的一个区分开,以其中的一个存在而去否定其所相对的另一个存在,其本身就是在否定其所肯定的存在的存在,以否定其存在本身的道理而要去确定其存在,这本身就是错误的。

  存在便是存在,无论如何去否定其存在,其存在本身是不变的。这就好如白马非马,白马本身就是马,而马包含了白马、黑马、红马等马,马是一个包含了马这一存在的本身的整体性,所以白马是马,马是白马,白马不是黑马,只是这白马的个体本身不是黑马的个体本身,白马是马,黑马也是马,同属于马的存在的本身。而白马不是黑马,只是白马在毛色的分别上的不同,以其存在本身,白马剔除了白色毛发,黑马剔除黑色毛发,其本身就是马,也就是白马即黑马,白马非马,本身就是以个体的存在而想要概括其整体存在,用个体与整体的存在本身的不同而来否定其存在本身,本身就是错误的。

  无论如何去否定白马非马的存在本身,其白马是马的存在事实是不变的,马包含白马的存在事实是不变的,用白马和黑马之间的个体差异而去否定白马本身为马的存在事实,其本身的道理就是错误的,存在本身,只要存在,无论如何否定,其本身依然存在。所以,其存在的本身是无法否定的,否定其本身的是其个体的意识。承认白马非马本身是其承认这一辩论的人的本身的意识,即便知道其是错误的,但因为无法辩解,而去否定其存在的本身,其承认的同时便是认可了这一道理。

  其本身便是谬论,而因为人个体的意识、理论、认知的形成,自我的偏向,而将其个体的存在独立出来,以个体概论整体,其本身就是错误,个体只能相对辩证整体,而无法代替整体,当整体本身消失到只剩下唯一个体的时候,即当马这一整体的存在消失到只有白马的存在时,人的认知意识之中,就会形成白马是马,马本身就只有白马这一种类,当出现一匹黑马之时,人身就会否定黑马是马的存在事实,而将黑马区分到一个新的种类,即黑马非马。这只是人本身意识对一种认知的确定,当出现其超出认知的事物时,其本身会产生恐惧,并去否定其存在的事实,将之定为异类。;

  所以,其存在本身是不变的,而对这存在本身的认知、意识、肯定、否定,都是智慧生命、意识生命对其存在本身的认知和理解,加之其本身的意识,本能等,从而产生的对这一存在本身而得到的理解,里面包含了个人的意识本能、所以,其存在本身是不变的,而对这存在本身的认知、意识、肯定、否定,都是智慧生命、意识生命对其存在本身的认知和理解,加之其本身的意识,本能等,从而产生的对这一存在本身而得到的理解,里面包含了个人的意识本能、情感等而得到的理论道理。因而,存在本身的道理是不变的,同一的,让其产生不同的只是智慧生命对其的认知和领悟而得来的道理,或是片面的,或是参杂了其他的道理意识的。等而得到的理论道理。因而,存在本身的道理是不变的,同一的,让其产生不同的只是智慧生命对其的认知和领悟而得来的道理,或是片面的,或是参杂了其他的道理意识的。

  人之初,善恶分,既然有善恶本身的存在,其又是相对相生的存在,就不该将其一方独立,也不该以一方而否定另一方。即,人之初,或善恶分,或无善恶之分。

  既然说了善恶,那么,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对人来说,善即好的一面,对人友善,对别人好的人,对别人有利的,喜欢帮助别人的人,是无私的,是友好的,而恶,是自私自利,是强盗,是抢夺霸占,是对别人不友好的,对别人不利的,只考虑自己的人。善恶本身是相对立的,也是相生的,所认为的好的一面,即是善,与好的一面所相反的,即为恶。

  然而,善恶本身是一个相对整体,也相对个体的存在。同一件事,相对于不同人而言,其有些善恶是不同的。

  相对整体的善恶是对大部分人而言,也得到大部分人所认同的善恶,即共同认知的善恶。相对个体善恶是对小部分人而言或个人而言的善恶之分。

  善恶本身除了对某一整体生命或某一整体世界而言外,也分事件分身与事物本身,因为事件的不同,所影响个体本身所拥有的得失利益,从而相对立而有相对立的善恶之分。即对双方而言,此方的善恶是彼方的恶善。对两个种群而言,相对的厮杀吃食,其面对的另一方便是恶的一方。

  善恶并非是绝对的,只是相对的而言,对事而言,对存在而言。

  而人之初的善恶,是相对于人的种群而言所形成的善恶之分,以此善恶之分,而相对于人的生命之初,以其行为意识,而得到的善恶之分,得到的人之初的善恶之分。

  所以,人之初,善恶分。这个善恶是以人的本身本能,欲望,其最初的意识而区分的善恶。也是人这个种群本身的善恶,是人将之进行善恶的区分。

  所以,人的最初,其本身是没有善恶之分的,将之区分的是人本身的意识,是人自身想要将之区分开,而形成的人之初的善恶论。

  人的最初,有的只是最初的意识,这个生命种群本身所具有的生命本能和其意识所具有的情感欲望,并无善恶的分别,有的只是后天的经历,学习,形成的更复杂的、全面的、新的意识,由人本身的表意识或里意识所掌控的行为,以其行为而来区分善恶。所以,善恶本身多是行为的善恶,比较少的是意识的善恶,只要意识的善恶没有付诸行动,相对于外人而言,其本身是没有善恶的。

  心灵的善恶和行为是善恶是有一定区分的,也是相对联系的。心灵善恶分为长久善恶和临时善恶,长久善恶为长久存在的善恶,但不一定付诸行动,临时善恶为有时一念生起,直接付诸行动,相对于长久的心灵善恶,临时的心灵善恶一旦付诸行动,就很难返回其相对的善恶,而直接形成长久的善恶,这种长久的善恶比之长久的心灵善恶更加难以更改。

  现在,我所得到的人之初,是没有善恶之分,或者,所谓的善恶是人的善恶或智慧生命的善恶,而不是世界所拥有的善恶,世界本身并没有善恶之分,善恶本身是智慧生命依据自身利益,得失,好坏所得出的一种对于人的区分。是智慧生命之间的所具有的一种观念。

  而人之初,没有善恶,有的是天生的一种思维,这种思维是人诞生之初的一种初始的灵智,意识,思维,我将它统称为思维。这种思维是由人诞生之初所依据其本身所有的生命可能,情感欲望,思想意识所融合而形成的一种思维,即思考的方式。

  这种思维可以看做是人初始的人格,已经有了其本身所固有的规则,通过后天的学习、思考、经历、情感欲望所附加的影响,从而通过一次次的结合反应而形成不同的人格,性格,意识,善恶观,价值观。

  正如两个不同的有相同没有任何偏差的经历人生,但两个人的发展却是完全不同,思维方式也完全不同,善恶观也不同,这其中的影响便是这最初的思维的不同而依据其后天接触的而产生的一次次的反应的结合体。

  人有千百万,但最初的思维却是固定的,因为其后天的接触经历的不同,从而产生不同的人。而这固定的思维却是一种大的整体,其中又分为一个个的个体,其个体的不同在于其组成成分的不同,即其天生的肉体,生命本能,情感欲望等的不同,而使相同的固定思维之间会有一些不同,但差距不大。这就好比化学的剂量不同,产生的反应也是不同的。

  所以,当两个不同的人,其思维是相同的,或同一固定思维,或许有些许差距,但两人经历的人生相同,其差别并不会有太大的差异。

  以世界整体论,其万物都是相互影响的,只要存在,便是世界的一部分,对世界本身都会有一定的影响,只是影响的大小不同。因为其的相互影响,所以些许的不同就会有不同的反应,也使得世界本身没有绝对相同的事物。这种影响不论是对人的个体还是人的这个种群或沙石草木等万物本身都是有关系的,也是有影响的。只是影响的大小不同。

  依据于人的初始的思维成分,通过其的经历学习,就可以得到这个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会如何思考,其性格如何,思想是什么样的,遇事会如何做等。

  所以,初始思维是判断一个人的最核心的依据。也是对一个人的教育培养的方案的最大依据。使用于人的心灵培养,心理矫正,精神恢复等。是用于判断一个人,一个智慧生命,一个智慧种群的最大的依据。其适用于一切能动的生命或智慧生命,更深入,即可适用于一切非智慧生命。

  此思维是一个人的人格的根本,也是一个人的创造根本,智慧根本,思想根本,意识根本,意志根本,思维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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