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小的时候就见过她,去姥姥家必须从她家门前走过。她家两间土坯房,四周围的院墙矮矮的,她那时就是瘦小的老太太,蹲在地上越发的显小。她每天在菜园里干活消磨时光,那时她的丈夫还没有瘫痪在床,但已经老的不像样子。她在菜园里种菜拔草,她的丈夫就坐在她身边,边看她干活、边笑着和她聊天。
听上年纪的人说,她年轻的时候是窑姐,是下三滥地方有名的红官儿。风光的时候恩客很多,她给老鸨挣来了青堂瓦舍,但后来她年龄大了过了季,正遇到他丈夫挣了点钱,看上她就买她回家做了媳妇。
那时我很小,不懂太多的事情,自然更不懂窑姐是什么意思,偷听大人们闲聊,对她有一点好奇。经过她家时盯着她看,她发现我看着她,她就停住手里的活对着我笑,和我招手让我去她那里,我站着不动时她就站起身来踉踉跄跄的开门奔我走来,我就吓得妈呀一声,飞也似的跑掉。再路过她家时居然不生我的气,还是对着我笑,只是不再和我招手,和靠近我身边。
和她真正的接触是上小学三年级,学校号召去关爱、帮助五保户家庭。全学校的小学生四处搜索五保户,我们那时还不能准确地说出什么是五保户,就知道是老年人、无子女的、自愿军家属。自今我也搞不清楚具体概念,反正是需要人关怀的、照顾慰问的人群。
老师让学生推荐适合的家庭,有女同学把她推荐到关爱名单上,她又勾起我幼年时的好奇心,我盯着这位女同学,要求老师分我去她一组,这样就顺理成章的走进她。
在她家门前走过很多年,还是第一次进她家屋内。我们同学五人一起涌进她家,她正在洗脚,见到我们慌忙把脚用毛巾盖住,眼神慌乱地到处找袜子穿,尽管她遮掩的很快,我还是看到她的脚趾,都是断的,扣在脚心上,原来她的脚被缠裹摧残过的,我吃惊非小,准备好的词都吓忘记,好在带头的同学朗声表述我们来的目的。她穿上袜子后脸上就露出和蔼地笑容,慌忙下地招呼我们,她用满是皱纹的手挨个摸我们的头,眼睛里流露怜爱的光芒。她丈夫盘坐在炕上,只微笑的对我们点头,她说话语速很快,声音很幼稚,像婴儿似的咬舌,我费半天劲才听懂她说的话,她说:“你们真可爱啊!真可爱啊!”她无限次的循环着,我们就站立在她家屋子中间地上发呆,任由她干枯的手拂够我们每人的头。
她没有让我们干什么家务活,她家也没什么活可干。她让我们这群孩子在炕上坐,给我们拿糖果吃,那时候糖果平时吃的很少,只有过年的时父母才买。但我们谁都没有好意思吃,只是看着糖果咽口水。她很殷勤的对待我们,很怜爱的盯着我们,嘴里说着我们听不清的话,觉得她的行为很怪异,但没有什么恶意。
慰问结束时已经是晚饭时分,她很客气的送我们出来,招呼我们常来。我们也客气的答应着,但我是再没有去过,至于她们四个我也不记得,我对她的好奇心已经淡化,记忆深刻的只有她脚的样子。
晚上睡觉时我看着自己的脚,如何能把脚弄成那样的程度,我试着将脚趾按向脚心,像跳芭蕾一样勾起脚趾,但无论如何也做不成她的那样,稍用力就疼的受不了,我想那时人真的很奇怪,脚弄的那么丑还美其名曰‘三寸金莲’,在我幼稚的心里埋下对裹脚的恐惧,真实可见的疼痛。
时间就像和夸父赛跑,催大了我、催老了她。记忆中我再没去过任何人家做好事和慰问,还是我对以后的事都印象不深,都已经无从考证。甚至对于她我也渐渐淡忘,包括她奇丑无比的小脚。
而机缘巧合成年后的我,与她又一次近距离接触。那年我家开小卖部,她拎着两只白色大塑料桶来买酒,她的瘦小和塑料桶对比更鲜明。她对我也不甚热情,彼此都成了陌生人,她脸上冷冷地说:“打满!”我顺着她的意思把两只塑料桶都灌满酒,足有四十斤。她交完钱拎起两只桶,脚步蹒跚地走出门。看着她的背影我忽然于心不忍,呼喊母亲看店就跑出去帮她提,她先是疑惑、后弄懂我的意图,连连说:“好人啊!”我没和她说话,只点点头,觉得没有和她交流的话题,对她虽没有歧视,面对她总有种莫名的尴尬。
她家还住原来的地方,只是房子更旧,她的老头已经去世很多年,她很客气地请我进屋,我故地重游似地好奇走进屋,当我迈进屋里一股呛人的尿臊味,侵入我的鼻子里直冲脑门儿,这大概是我平生做的最后悔的事。我屏住呼吸迅速将酒桶放下就快步走出门,她也随后追我出来,嘴里还在客气的说谢谢,我摇摇手找不到一句适合和她说的话。
这之后她经常来我家小卖部买酒。她喝酒很凶,四十斤酒喝不到一个半月,每次都等我送她,她认定我是好人,见到我就笑着嘴里唧唧咕咕的说,我也从没有认真听过她说什么。邻居都不喜欢和她交往,这和她的出身不无关系,中国人讲究追根寻缘,历史清白更重要。我是为了做她生意,有这道屏障和她接触才心宽气平。
时间久了,她当我是知心人,而且她太孤独,除去酒没有人愿意搭理她。我也由同情到正视她,也渐渐听懂她的话。阳光好的时候我会在她家的院子里坐一会儿,她就高兴的像小孩子一样欢笑。我坐着,她习惯蹲在那里和我说话,我看着她的小脚又勾起好奇心,问她裹脚的事。起先她回避,后来她说从没和人讲过以前的事,怕人嫌弃她,也不愿意回忆那些事,想起来都是眼泪,今天是他老头子的生辰,她太想他了。
她十三岁的时候被卖到堂子里,老鸨不满意她的天足,硬叫人给她的大脚趾掰断扣到脚心,再缠上厚厚的白布,她疼死几回都没有人管她,把她扔在空屋子里随她死活。等脚成了那样,就叫她出来做皮肉生意,她大红大紫过,恩客多的数不清。等她芳华将过,胭脂难补桃花颜色时,老鸨就不好好待见她,赶她出去站在大街上招揽客人,数九寒冬她插了满头的花,穿着旗袍在寒风中冻的发抖,就这时认识她的老头子。
她的老头子是小买卖人,攒了点钱准备回家讨老婆,鬼使神差的见到她就替她赎身,带着她回了家乡。老头子的家族家规很严,擅自娶妻已经是无媒苟合,何况还买个从良的风尘女子,族人逼老头子卖掉她,老头子不从,他说她是可怜人,不能再卖掉她,再卖掉了她就没命了。族人就开始打他、往死里打,她哭过、求饶过,没有理会她,她掏出包里的剪头,刺进自己肚子以死相逼,让他们放了老头子,族人们怕惹上官司就撵走他们。她将老头子拖上一块长木板,用围巾勒紧自己的肚子,瘦小的身体拖着木板走出了老头子的家祠堂。老头子整整养了两个月才能下地,一条腿也因此瘸了。他们就这样远离家乡,相依为命的过日子,老头子直到临终都不能回去,她说他很想回家乡,但有她家族里不能容纳,他在家谱里被除名,她对不起他,如果有来世她要结草衔环,报答她的老头子。
从老头子去世起,她就开始喝酒度日,醉了能回到年轻与他相爱时、能回到老年为伴时,醉了才能见到老头子,哪怕只梦到老头子瘫痪在床时,那也活活的在她面前。醉的不省人事、醉得小便撒在床上,她说她这辈子所有人都嫌弃她,唯有他爱护她、宠着她,她最痛苦的是没能给他留下一儿半女,在老头子百年后,也没有人给他烧纸祭奠。
听着她的倾述,我第一次伸出手握住她干枯的手,那手很脏、很黑,她僵硬的手颤抖着拉紧我的手,放在她的脸颊上,然后嚎啕大哭。
不久她死了,身体僵硬地躺在潮湿、泛出尿臊味的被褥上,村上的领导给她收拾的遗体。我听说她死了,没有一点难过,反而替她高兴。这样可以和她的老头子团聚,不会再孤独、不会再整天泡在痛苦里,这个结局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