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经济法基础试题(5)

2018-07-22试题

  15.某餐饮公司2012年6月取得餐饮收入154万元,包间服务费20万元,茶水收入25万元;直接成本支出120万元。已知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该公司当月应缴纳营业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54×5%=7.7万元

  B.(154+20)×5%=8.7万元

  C.(154+20+25)×5%=9.95万元

  D.(154+20+25-120)×5%=3.95万元

  【答案】C

  【解析】根据营业税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饮食业的计税依据为向顾客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所以,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145+20+25)×5%=9.95(万元)。

  16.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B.从非任职公司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C.从任职公司取得的监事费收入

  D.从任职公司关联企业取得的监事费收入

  【答案】B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但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其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包括关联公司),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17.钱某在一次演出中取得收入10000元,已知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适用税率为20%。钱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元。

  A.1840

  B.1600

  C.2000

  D.4800

  【答案】B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钱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

  18.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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