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区直升生招生对象
直升生,一般指学校为了留下优秀的生源,与学习成绩优异,并且有意向的初中生签约可以直升入该校高中,部分小学生也可以(该学校有小学部、中学部)。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长沙城区直升生招生对象,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长沙城区直升生招生对象
一、直升生资格:
1、对口直升生:
(1)微机派位到受援学校且连续在该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在同一所委托管理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本校直升生:
在普通完全中学本校初中部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附指标分配:
1、对口帮扶类学校指标。市教育局中招办对开展对口帮扶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下达对口直升生计划,受援学校的对口直升生指标数为微机派位且连续在该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8—10%。
2、委托管理类学校指标。在被托管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3%—5%对口直升托管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委托管理满6年的学校逐步减少对口直升生指标,第7年下降到4%,第8年下降到3%。
3、完全中学初中部直升指标。直升完全中学高中部的指标数控制在本校初中部连续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
拓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工作要求
1、直升生的'推荐录取工作是我市中招改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社会特别关注,各学校应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直升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按时间、按要求完成。
2、各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下达的直升生计划,在校内进行直升生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录取工作。特别是民办和子弟完全中学,除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本校直升生政策外,还需让其知晓高中阶段的收费政策。
3、各初中学校在制定直升生推荐实施方案时,要全面考察学生初中三年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发展情况,既要考察学生学业发展情况,也要考察综合素质和能力发展情况;不得在初中学校(或完全中学初中部)另行举行直升生招生考试。
4、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直升或放弃直升。凡违反政策,以承诺优惠等方式跟学生或家长签订的任何协议无效。
5、初中学校(或完全中学初中部)要科学制定直升生推荐录取实施方案,到报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宣传发动和推荐录取,上报学校拟定名单应连同所有自愿填报直升生的学生名册以及综合测评详细情况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6、学生和家长按规定填写《资格审查表》上交学校确定直升后,不得再作更改。
7、直升生录取结束后,学校可以组织直升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开展社会实践等活动,但不得组织进行高中课程内容的教学。
8、直升生的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直升生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学校,市教育局中招办将取消或者削减其下年度的直升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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