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绩效评价论文(2)

2020-06-17实用文

二、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的现状

  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金融市场始终是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银行一统金融业发展的局面。中国人民银行既担负商业银行的职责,又发挥着中央银行的作用。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对银行的考核主要以计划的完成情况为主,银行绩效完成得好坏与直接责任人没有直接经济联系。改革开放以后商业银行逐步从人民银行独立出来,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银行体制改革的初步完成。对于作为金融企业运行的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的评价工作仍然局限于成本、利润指标,没有形成完整、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1993年财政部出台的《企业财务通则》设计的指标考核体系、1995年财政部制定的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1999年四部委联合颁布的《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规则》指标体系及2002年由四部委联合颁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操作细则(修订)》的指标体系,由于商业银行不同与企业的经营特点,对于我国现存的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绩效评价上都只能在设计指标体系时,起到参考作用。2002年颁布的操作细则中明确指出不适用于金融企业。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一直以来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评价目标定位模糊

  绩效考核的定位实质就是通过绩效考核工作确定管理目标是什么、要解决什么问题。考核的定位直接影,向到考核的实施,定位的不同必然带来实施方法上的差异。我国商业银行按资本金构成不同主要有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绩效评价体系的设计上不同程度存在评价目标设计定位模糊的问题。不同的信息使用者关心银行的绩效评价出于不同的目的,银行的股东及投资者关注银行的经营绩效是出于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取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的目的;存款人关心银行的经营绩效是出于保证自己存款安全的目的;监管机构关注银行的经营绩效是出于保证银行经营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公众对银行充满信心的目的;银行的高层管理者关注银行的经营绩效一方面是对自己管理银行工作的肯定,另一方面是对银行雇员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评价目标的定位,是绩效考核的核心问题。银行应将考核作为完整的绩效管理中的一个环节来看待,才能对考核进行正确的定位。考核的首要目的是对管理过程的一种控制,其核心的管理目标是通过了解和检验员工的'绩效以及组织的绩效,并通过结果的反馈实现员工绩效的提升和银行管理的改善。我国商业银行对绩效考核定位模糊主要表现在考核缺乏明确的目的上,考核定位的偏差主要体现在片面看待考核的管理目标上,如很多银行将考核定位在确定利益分配的依据和工具,使得考核目标的定位过于狭窄。不正确的绩效评价定位将直接影响银行绩效考核的成效。

(二)评价方法落后、评价结果失真状况大量存在

  我国商业银行由于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时间较短,绩效评价方法还很不完善,许多银行在绩效指标的设计上存在权重不合理,过分重视银行短期经营绩效的考核,忽视银行的成长性及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忽视银行在资源配置中的管理作用,考核指标体系僵化。我国现阶段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在很大的范围内局限于传统财务数据考评。在评价时主要采用静态的财务指标,依据财务报表提供的财务数据,进行一些基本的指标分析,如计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产回报率、边际利润率、资本金利润率、费用率等,缺乏对银行资金利用效率,银行风险程度考核的改进手段;同时银行在对非财务因素,如在岗员工的业务素质、基础管理水平、技术装备及更新程度等对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程度关注不够。绩效评价基本上是对历史经营绩效的总结。同时由于这些财务指标很容易被人为调节、操纵,加上银行的一些管理人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过多干涉绩效评价工作,因此信息失真现象大量存在。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三)缺乏与绩效评价结果相配套的激励、惩罚措施

  商业银行进行经营绩效评价,不是为评价而评价。评价的目的是依据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银行过去的经营活动从多角度、多方面做出正确的总结,对银行未来的发展做出科学的预计。绩效评价如果不与激励奖惩措施相结合,那么在银行经营过程中对改进银行绩效做出贡献的人得不到或得到与贡献不相匹配的奖励,而对那些对银行发展没有做出贡献或贡献小于职位规定的人员没有实行必要的惩罚措施,势必会引发银行经营参与者的道德风险,从而使银行绩效评价工作失去意义,达不到通过绩效评价工作提升银行经营效益的作用。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激励奖励措施普遍存在约束方法僵硬、激励与约束不对称、激励方法未与风险揭示相联系的现象。激励奖励措施制定、实施的不当对提高商业银行的绩效不但不会产生促进作用,相反有可能产生促退作用。

三、构建符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特点的绩效考评体系建议

  随着全球性金融管制的放松、金融竞争的加剧、金融服务品种的日新月异,评价银行经营业绩已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商业银行与世界银行业的融合、接轨速度加快,如何设计出符合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现状,能够科学合理反映商业银行整体经营绩效的指标考核体系已是摆在所有人面前的一个严峻问题。

(一)加快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步伐,为绩效考评工作的有效进行创建体制基础

  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是指国有商业银行。我国商业银行中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处于绝对的控制地位,四家银行存款、贷款占全部银行存贷款的比例分别为68.4%和61.6%.(注:根据2001年《金融统计年鉴》数据计算。)做好国有商业银行的绩效评价工作对做好整个商业银行系统的绩效考评工作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归属国家,国有独资产权模式是由国家代理和经营全民或社会公众的共有财产,由国家政府部门进一步通过转委托的形式将国有独资产权转委托给银行的管理层进行经营活动,产权所属关系从形式上看似乎是明晰的,但由于全民所有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从而导致事实上的产权归属缺位,产权缺位必将导致行政干预严重及“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出现。虽然近些年商业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方法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提高国际竞争力,但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至今未确立和完善现代银行治理结构,所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还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

  能够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才是最优的治理结构。股份制改革只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的一项内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化解历史包袱、降低不良资产率是国有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国有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必须以产权改革为前提,要解决国有银行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应该从产权改革入手。

  对国有商业银行实施公司化改革和股份制改造,按照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管机构相互分离、互相制衡的要求,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行长(经理层)和监事会组成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地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经营权和监督权,从而使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

  十六大报告中针对产权制度改革提出“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行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针对十六大精神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有关人士已经表明银行改革的总体目标就是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到2006年底把四家银行改造成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财务状况良好,主要资产负债管理指标居于国际中等偏上水平,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大型商业银行。

上一篇: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探讨论文下一篇:事业单位绩效管理浅析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