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职院校学生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意义
(一)培养创新人才是新世纪发展的迫切需要
人们往往认为,高职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具有高水平职业技能的一线劳动者,他们只需要按预定的工艺与方案展开生产,没有创新的空间,也不需要创新意识。因此,目前的高职教育更注重对于生产工艺和职业技能的培训。然而,在当今社会,任何的劳动都是具有创造性的,任何的技术进步与提高也都是来源于生产实践。高职院校之所以要与企业合作,目的就在于帮助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创造能力,主动思考、实践,发掘实际生产中的内在规律与隐藏问题,把课堂上学习到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转换为生产实践经验。高职教育作为培养生产、建设、管理第一线高技术应用人才的教育,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创新人才是新世纪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是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石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知识产权也从传统上法律意义上的转变为国家或地区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高技能一线劳动者,他们是企业实现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的根本力量,一方面通过职业技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一方面也应该了解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与研发成果。因此,高职教育除了重视对职业技能的培养,也要注重知识产权的教育,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与双向提升。
二、目前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现状
(一)国内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现状
1.师资力量与学生参与不足实现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关键是从事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教师。目前,高职院校对于科技创新与产权教育方面的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在质量上也无法满足需要。首先,目前高职院校中,专职从事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教师还比较少,难以负担起庞大高职学生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重任。对于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人才培养也缺乏一个长远的规划。为了让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能够真正的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就应该要根据经济、社会的现状,提出相应的教育需求,把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到高职人才培养的战略计划,落实相应的培养规划,才能解决师资力量数量不足。其次,目前高职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师资力量的质量上也难以满足需要。高职的人才培养是一个横跨多个学科的复杂过程,对于负责人才培养教师来说,要求也比较高。一般而言,教师不仅需要掌握相应的职业技能知识,也要了解外语、法律、管理等相关知识,这就对教师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而目前我国高职教育的教师水平普遍比较低,难以达到这一要求。
2.课程安排上存在分歧高职院校对于如何开展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课程安排上也存在着认识上的风气。首先,对于是否应该开设专门的课程存在着分歧,虽然人们普遍认为应该设立相应的课程,但是有部分人认为,对于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的教育,横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开设对应课程难度比较大,应该根据学校的性质、特点以及实际水平来决定是否开展专门的课程。其次,对于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课程的性质还存在分析,一部分人认为应该将课程设为与公共课程同等重要的必修课,对每一位高职学生进行教育,培养他们的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意识。还有人认为,高职院校应该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把此类课程设置为选修课,等到条件成熟之后再转变为必修课。这种认识上的不一致也会阻碍整个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体系的发展。
(二)国外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现状
目前,国外对于科技创新的培养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国外对于人才综合化的培养比较重视。例如,有日本教育家认为没有综合,就没有伟大的文化突破;前苏联在上世纪70年代进行了教育改革,目的在于培养多元化、多方面的专业技能人才。其次,国外对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较为重视。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的许多大学都开设了创新中心,以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性的学习活动;前苏联也在全国建立了100多所发明学院,组织学生从事创新性的实验。最后,国外往往重视“全人”的培养。“全人”,意思就是视野开阔,有着有良好、全面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灵活性的人。德国教育家雅斯贝尔斯提出教育要在追求“全人”的基础上追求创新。对于知识产权教育方面,日本实施的时间不长,但是其范围广、动作快,是知识产权教育实行最为成功的国家,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的教育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支持,知识产权战略也成为了日本取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其次,在推行知识产权教育的手段上涉及法律、行政与经济,多手段并用,力求效果最大化。最后,学校的知识产权教育也很完善,从小学到大学,甚至企业员工的培训,都有知识产权相关的课程,并且开设了各种形式的课程,满足不同人群的教育需求。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教育的成功模式,值得我国高职院校的借鉴。
三、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创新平台的构建方法
(一)以科技创新教育为基础
在知识经济全球化的当今社会,国家之间的竞争本质上是人才的竞争。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水平高技术的一线劳动者,有义务引导和培养学生对于科技创新的热情,让他们主动加入到科技创新的队伍中来,帮助他们养成科技创新的良好习惯。作为教师,要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意识与勇气,担负起对学生开展科技创新的时代重任。一方面,教师要改变传统围绕教材的陈旧观念,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启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注重他们个性化发展的诉求,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另一方面,改变现有的教师奖评制度,把学生的科学创新能力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在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给予学生更多自由选择的发展空间,让他们积极自主的参与到创新活动中,推进高职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发展。作为高职院校,也可以从经费中划分出一部分来,与企业合作,在学生去企业实践的过程中,往往有很多值得创新之处。通过采取各种各样的形式鼓励学生进行科技创新,引导更多的.学生加入到创新活动中去,可以有效提高他们的科技创新能力,为科技创新教育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学生知识产权教育
首先,高职院校具有服务地方经济的社会功能,应该以相应地区的产业需求设置相应的专业,满足地方的需要。高职院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也应当结合地区特色开展。其次,知识产权课程涉及的专业知识较为广泛,课程综合性比较强,也具有比较强的职业特色。所谓职业特色就是指课程与学生的职业活动紧密相连,这就要求在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时,不仅要对学生进行相关知识理论的传授,更要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不同的就业岗位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实现形式可能不能,对于学生的要求也不一致,因此,在教育过程中,要针对学生的专业岗位,有针对性的介绍相关知识。此外,高职教育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对于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并非专业性的,而是对学生知识、能力的一种扩展,是提高学生科技创造能力和法律意识的有机一环。对于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理应成为培养学生文化水平与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的定位也应该通俗易懂,涉及面与受众也要比较广泛。最后,高职教育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因此,知识产权教育的开展也要开放。在课程的内容、方向与实施上,要根据时代的发展,进行相应的调整,在授课过程中,也要积极与企业、政府以及行业协会合作,让相应的从业人员协助教学任务的开展。
(三)构建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创新平台
1.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相结合。在教学活动中,必须将这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实现他们的互相促进与良性发展。这就要求教师要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加强与知识产权相关从业人员的对话与协作。
2.要注重理论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认知的来源于动力。无论是科技创新还是知识产权教育,都离不开实践的支持。例如,对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必须以实践为基础,对于创新成果的保护,则需要在知识产权教育中介绍相应的对策。
3.系统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内涵相当丰富,这就决定了其自身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因此,其教育创新平台的构建,既要做到全面、系统,也要有针对性的解决一定的实际问题。
4.本土性与开放性相结合。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应该立足本土,全面掌握当今社会的发现现状,要用开放、包容的眼光放眼全世界,及时掌握国外先进经验与做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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