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法不是法”的论文

2020-06-20实用文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定法不是法”。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让人做事不讲方法,方法是要讲的,但是不要把它讲死了,要把它讲活了。什么叫做讲活了?就是要一方面坚持原则,一方面又能适应当前情况。

  拿教学这件事情来说,什么是当前的情况呢?首先是学生的情况,其中包括学生现有的基础,各人的'家庭情况,班级的大小,前任教师的教学情况,现在班上的学习风气,包括同学中间互相帮助还是互不关心,等等。其次还有社会上的学风,比如,是强调背诵书本还是讲求实际应用,是否比赛高分数,是否追求升学率,等等。熟悉教学原则不难,难在从现在的情况出发,想方设法贯彻教学原则,不管这些情况多么不利,仍然能够使它朝着对教学有利的方向转变。只有能够做到这一步,才算是把教学法讲活了。

  唐朝的史学家刘知几说,一位高明的历史学家要有三方面的修养:史才,史学,史识。我想,一位高明的教师也应当有才、学、识这三方面的修养。掌握教学方法并且能够运用自如,这就可以算有“识”。除此之外,还得有“学”,那就是说,对本门学科有比较全面的知识。哪一种学问都可以说是无穷尽的,谁也不可能全知道,但要是能够遇到不懂的东西,知道到哪里去查考,也就好了。临时抱佛脚,确实有时候难免,但是必须预先知道佛在哪里。

  有“学”有“识”,还得有才。什么是教师的才呢?有两个才:一个口才,一个笔才。口才不一定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或者绘声绘影,如说评书。主要是条理清楚,主次分明,长于启发,长于总结。至于笔才,那就不仅要善于示范,还要善于批改。

【关于“定法不是法”的论文】相关文章:

1.法无定法取用神散文

2.关于国际法的论文

3.关于案例研究法的论文

4.关于税法的论文

5.自我鉴定法学

6.德与法的论文

7.关于360度绩效评估法的论文

8.关于电子商务法的论文

上一篇:关于国际法的论文下一篇:关于税法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