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治安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周燕娟
组员:王悦芳蒋晓红
(二)突发群体性社会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向幼儿园园长报告。
(2)向镇、市教育局领导报告。
(3)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应急小组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治安事件应急小组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各部门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镇、市教育局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和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3、处理群体性 事件的原则: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幼儿、控制事态。
(三)幼儿园突发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园长报告。
(2)根据案情报告镇、市教育局主要领导。
(3)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应急小组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四)治安事件应急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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