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服务承诺书
为保证宜章县文明南路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公司对宜章县文明南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投标郑重承诺:
一、对宜章县文明南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已经进场的监理所产生的费用,我公司进场后七日之内一次付清。
二、监理取费费率以财政局评审的为准,工程量以最终审计为准。
三、监理费按进度付款,监理费总额暂按6300万元×1.2%=75.6万元。分四次付清。进场七日内先支付20%监理服务费,管道安装完成混凝土路面施工完成支付50%监理服务费,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25%监理服务费,竣工验收一年后支付剩余监理服务费。
四、关于工程质量:
1、我公司将选派资质合格、业务能力好、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监理人员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以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来保证工程的高质量。
2、我公司已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奖惩措施,并保证质保体系正常、有效运行,并及时兑现奖惩,利用制度和经济杠杆来约束监理人员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管,保证工程质量。
3、我们将督促、检查项目监理机构质量教育培训情况、技术交底情况、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等质量活动开展情况,以提高监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素质,能在监理工作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甚至能事先提醒承包人采取措施预防质量问题的发生。 承诺人: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
20XX年12月24日
监理服务承诺
1 施工期间的服务承诺
1.1 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总监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工程监理的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进行更换,上岗时接受甲方对投标书中提供的管理人员验证上岗,对甲方人为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无条件更换。
1.2 在施工期间完全遵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约定以及其他有关对监理要求和管理
规定的文件,全面履行监理的责任和义务,采用先进、科学的手段,和信息化管理,认真开展监理工作,并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在工程的'关键部位,项目监理人员坚持旁站监理。
1.3 合同签订后,派驻到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不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任何职务,也不担任公司的其他职务,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每周在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成员每周在现场在工作时间不少于7天,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时,向建设单位代表报告,在处理完急需处理的事项并经过同意后再离开工地,同时以书面形式指定代表人在总监离开期间处理相关事项,指定的代表人保证胜任并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
1.4 在建设监理期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的素质、数量、年龄、专业配置、执业资格及层次结构事先得到业主的认可,经业主认可后不再进行更换,直到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进场后向发包人提出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进场。按计划进场的主要监理人员,业主单位认为不合适的人员保证在三天内调换,根据工程需要增加监理人员时,保证7日内将称职的监理人员派驻到现场,直到圆满完成工作后离开。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岗向建设单位履行请假手续。
1.5 监理部人员确保身体健康,无老弱病残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均有监理人自行负责。
1.6 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情况进行预评价,并及时向业主反馈有关信息,研究确定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确保事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理顺各方关系,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前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避免无谓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工期的浪费,节约社会资源。
1.7 我公司将本项目作为公司的重点项目,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公司将充分利用公司具备设计、咨询、造价等多种资质和能力的条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建设工作。在项目建设期间,公司保证每月对项目监理部的检查不少于两次,对业主的回访不少于一次,在检查和回访过程中发现项目监理部存在问题的在3天内整改完毕。
1.8 投入到本项目的监理设备不随意撤离现场,撤离现场时向建设单位代表报告,经过同意后方可撤离,在使用期间保持设备的完好,不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需要校验和标定时及时进行校验和标定,需要增加监理设备时,保证7日内到场。
1.9 在项目建设期间我单位将根据项目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对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素养,提高监理工作手段和工作效率,全面的、高水平的完成监理工作。
2 与监理工作相关的协调工作承诺
2.1 积极协调项目监理部内部的关系,明确职责、团结互助、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打造出一个高效、廉洁、团结、进取的监理团队,做好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2.2 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协调好与发包人的关系,建立与发包人的沟通机制,加强与发包人现场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在工程管理思想上、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上与发包人保持一致。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发包人报告,绝不瞒报、漏报,不超越监理权限下任何指令、签署任何文件,使监理的工作能得到业主单位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为监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监理工作。
2.3 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好与承包单位的关系,以一切为工程服务、一切为完成工程的各项目标工作的理念与施工承包单位统一立场,充分发挥施工单位的主管能动性,以法律、法规、规范为依据客观的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意见和分歧,创造出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实现工程建设的各项目标。
2.4 以科学的态度协调好与勘察设计单位的关系,尊重勘察设计单位的劳动,不随意变更设计,积极配合勘察设计单位在现场的服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虚心向勘察设计单位请教,为设计和施工架起沟通的桥梁。
2.5 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协调好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进场后积极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了解当地对工程监理和工程建设的要求,遵守当地的建设政策及地方标准,使监理工作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认真对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作的检查,积极认真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
2.6 不泄露与本工程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3 保修期间的服务承诺
3.1 在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保修合同。
3.2 工程竣工后向招标人提供一套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及电子文档。
3.3 工程保活养护期间,我单位在现场安排两名监理人员负责处理工程保活养护问题。公司每个月对现场及业主单位回访一次,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协助业主单位制定维修计划,安排维修,并全程跟踪维修过程,直到验收合格。
3.4 保修期间,遇到紧急情况需要监理到场时,保证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开始工作。
3.5 保修期间做好保修期监理工作记录,并积极协调好与施工承包单位的关系,督促他们认真履行保修合同的义务。
4 监理服务目标承诺
4.1 质量目标:确保合格,争创市政工程中州杯;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原材料、设备,及时通知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工序、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随时通知整改、返工。
4.2 工期目标:控制在合同工期内,工期控制自施工准备阶段起,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协调,加班工作,促进施工进度。
4.3 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4 投资目标:控制工程总投资在预算范围内,力争节约,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 其他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5.1 投标时承诺的人员、设备不能全部到位或未能全面履行监理职责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处罚,并可单方面解除委托监理合同。
5.2 我单位自行解决交通、通讯、计算机和办公用具、食宿等条件。
5.3 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直接经济损失的,将按照下述的计算方法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20%。
5.4 建设单位提出的合理的现场监理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范围内做好设计方面、采购、施工准备及招标、咨询等方面的工作,我方将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认真完成。
5.5 监理人员确需更换时,接受招标人对拟定人员的考察,并承担相关费用。
5.6 工程建设的基本目标达不到甲方预定的目标,愿意接受建设单位的处罚。
5.7 帮助发包人整理施工期间的资料并在竣工后帮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收取任何人工报酬。
5.8 协助发包人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工作,需要配合时积极派出人员配合,不收取任何人工报酬。
5.9 监理人提供的全部办公设施、仪器、设备无需委托人补偿,全部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5.10 如遇委托人资金紧张的情况,可延期支付监理费,并不需支付利息,同时监理人正常按照委托监理合同履行监理服务。
5.11 监理合同履约完成后,建设单位提出的各种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服务,我公司都将积极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