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环境问题研究的论文

2020-06-23实用文

  一、内部控制与内控环境

  根据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规定,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由治理层、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和执行的政策和程序。其组成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五个要素。其中控制环境包括治理职能和管理职能,以及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措施。它又包括以下七个要素:(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5)组织结构;(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与1997年1月1日实施的审计准则(以下简称旧准则)《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相比,内部控制的定义及其构成要素都有较大的变化。主要包括:

  从定义上看,新准则明确指出了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者是治理层、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强调制定内部控制的目的之一是保证对法律法规的遵守。

  从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上看,新准则采用了COSO(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美国企业咨询委员会)在1992年发布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该准则于1994年进行了增补)中的五要素。

  从控制环境的构成要素上看,新准则在保留了经营管理的观念、方式和风格、组织结构、授权和分配责任的方法、人事政策和实务四个要素的基础上,删除了其它要素,增加了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对胜任能力的重视及对治理层的参与程度这三要素。

  上述变化,体现了一个明确的中心思想,即强调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措施,强调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主要“受企业董事会、管理阶层及其他员工的影响,内部控制的好坏完全取决于制定并执行控制政策和程序的人的.素质与观念,如管理者的管理风格与经营理念、内部控制的意识等” ,强调在评价控制环境的设计和实施情况时,应当了解管理层在治理层的监督下,是否营造并保持了诚实守信和合乎道德的文化,以及是否建立了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舞弊和错误的恰当控制,并要求管理层就业务规程和道德价值观念与员工进行沟通。而上述所有影响因素全部都属于内控环境的组成部分。这是因为,在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中,内控环境是其他要素的基础,直接决定着内部控制能否实施和实施的效果。

  内部控制作为防范各种错误与舞弊的第一道防线,其设计是否合理与执行是否到位至关重要。新审计准则的这一变化,可谓抓住了内部控制的核心。

  二、内控环境的现状及其成因

  为了规范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财政部自2001年起,陆续制定和实施了一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至今七年过去了,企业内部控制薄弱、不规范仍然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并且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这一点财政部从2001年至2006年末以来发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中可以得到证实。

  为什么企业如此漠视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呢?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内控环境,在于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和认识。如果治理层和管理层不重视内部控制,就不可能热衷于内部控制的设计,也不可能重视内部是否得到一贯而有效地执行。作为一种约束机制,事实上内部控制同法律一样,也是一柄双刃剑,它要求所有人,包括它的制定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对所有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而一旦这一法则遭到破坏,内部控制就形同虚设,成为“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一纸空文。目前我国企业的内控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一是治理层和管理层不重视内部控制的设计;二是治理层和管理层(特别是管理层)不能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前者是果,后者是因。

  一方面,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企业都是国有企业,管理层都属于国家干部,由政府任命。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虽然国有企业逐步改组为股份制企业,但其治理层和管理层仍然是由政府任命,许多上市公司都是集董事长与总经理的职位于一身,国有股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的普遍现象使得股东大会、审计委员会并不能切实履行治理层的职责,而国有股也没有真正的产权代表,正如美国学者哈罗德。德姆塞茨在《企业经济学》一书中所说的那样,“社会主义主张以资源的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制度,但全民所有制结构的分散性令人失望的是公民毫无权力,资产的管理就成为国家官僚的任务和特权。”企业由“大老板”(一把手)一人说了算的现象十分普遍,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基本上形同虚设,小股东对公司治理更处于人微言轻的地位。表面上看这是我国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十分成熟的一个表现,而其根源却在于我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封建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权大于法。所谓的制度就是统治者的意志和利益。在信息传递不畅通的时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十分严重,只有制度的制定者才拥有有关制度的信息,并且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来解释信息。这些解释可以根据利益大小、远近亲疏而异。在信息传递相对畅通的今天,人们越来越多地要求管理的透明、公开与民主,并可以从多种渠道获得有关制度的信息。对制度的不合法解释变得越来越困难。为维护治理层与管理层的既得利益,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制度粗放化、模糊化。因为制度一旦细化,并为所有员工和公众所熟知,就会对权力产生约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治理层和管理层等权力拥有者不法利益的获得。

  另一方面,治理层和管理层可能因为粗心大意、精力分散或者出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选择而无视控制甚至逾越控制等,那么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就决定了已有的制度会成为一纸空文。以虚假会计信息为例,1999年COSO发布的《虚假财务报告:1987~1997美国上市公司的分析》显示,产生虚假财务报告的现象与内控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要涉及了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在72%的会计报表舞弊中,涉嫌参与者为公司总裁”。中国上市公司的舞弊案件也无一不涉及公司的管理层。而舞弊的动力,无非是利益二字。

  三、如何治理内控环境

  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从内控环境着手,才能起到治本的效果。这次新审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无疑是抓住了解决内部控制薄弱问题的根源。新审计准则在内控环境中提出了“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这一要素,并将其作为第一位的组成要素,体现了国家在治理内部控制薄弱这一问题上的高瞻远瞩性。毫无疑问,内部控制的制定与执行都取决于人的素质与观念,从强化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入手,才是从源头上治理内控环境的关键。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目前我国财政部门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2006年财政部发起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创建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必须明确的是,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注重一个“细”字。其中,“更清晰地限制和细化说明一把手的权限,实在是当务之急” .不仅如此,还应当清晰地说明各级管理者的职责权限,以促使其各司其职,避免因制度的不完善使之逃避责任。

  其次,要加强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市场经济作为信用经济,要求每一个人都应当是讲诚信、守道德的。要做到这一点,最重要的是,从治理层和管理层入手。因为在控制环境的构成要素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管理当局的作风”,“在防范舞弊方面,管理当局的作风是控制环境中最关键的因素,管理当局的不当行为成为他人无视控制程序的合理借口” .“上梁不正下梁歪”,只有治理层和管理层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诚实和道德才会得到巩固和加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使企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使遵守制度的意识深入人心;治理层和管理层率先垂范,引导人们“循规蹈矩”。显然,治理企业内部控制薄弱必须从制度建设、道德建设等多方面综合着手,才能彻底改善内控环境。

  许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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