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源保护与水质净化相结合,防治并重
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要保护好饮用水源。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划定规划项目供水水源保护区,加强对水源地周边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饮用水源。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水净化设施,向用水户提供水质达标、卫生的生活饮用水。同时,应建立社会化的水质监测服务体系,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提供水质检测服务,完善供水水质保障体系。对适度规模的水厂要设化验室,做好水质的常规检测。
2 严抓建后管理,保证工程良性运行
由于全县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多、规模小、分布面广,群众管理观念淡薄,建后管理难度较大。为确保工程长期运行,就必须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农业工程发挥效益和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明确工程产权和管理方式,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用水户参与的自主管理体制。建立科学有效的供水水质监测体系,积极鼓励用户参与水质监督。积极引导农民建立农村供水协会,建立水费收缴专账,走以水养水之路。由协会对工程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修和保养,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保证工程长期运行。
3 因地制宜,近远结合,合理确定工程方案
根据各地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当地自然、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状况,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供水方式。首先考虑当前的现实可行性,同时兼顾今后长远发展的需要。水源选择应符合当地水资源管理的要求,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选择水源,优质水源优先满足生活用水需要。对水源有保证、人口居住较集中的大村,应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并尽可能适度规模,供水到户。建设资金不足、农民收入比较低的自然村,供水系统可暂先建到集中给水点,待经济条件具备后,再解决自来水入户问题。居住分散,仅为四五户的小山村,可考虑采用分散式供水工程。
4 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工程早日发挥效益
农村供水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施工,应由县水利局通过招投标确定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规模较小的工程,条件不具备时,可由有类似工程经验的单位承担施工。施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施工质量负责人和施工安全负责人,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实施。
施工过程中,应作好材料设备、隐蔽工程等中间阶段的质量验收,作好材料设备采购、设计变更验收等记录。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需要变更设计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负责完成。通过层层管理,确保工程持久发挥效益。
5 积极引导,多渠道筹资
马山县地处山区,自然村分布不集中,且都是依山而傍,条件较差,施工难度大,工程建设费用高。为解决好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就必须按照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等原则制定有效的资金筹措计划。按照城乡统筹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县、乡两级政府要通过公共财政增加投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给予一定的扶持引导,确保饮水工程所需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受益农户也要在负担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承担一定的投劳投资责任。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多方位吸纳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设立马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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