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形象,县教育局将部门工作职责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一、服务内容
㈠中小学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义务教育的公办中小学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高中择校生录取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坚持对录取情况进行公示,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㈡大中专学校招生工作。在普通高校、中专学校、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招生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严格按政策办事。认真受理群众反映情况,一般问题在12小时内答复,需调查取证的3天以内答复。
㈢人事工作。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依编设岗、依考定位、依分择岗,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严肃、公正。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严格按照评聘的标准、条件和程序,严肃评审纪律,保证评审质量。教师调配坚持定编定岗、按需调配的原则,教师的调动,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录用,对家庭、工作确有特殊困难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调出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研究讨论。
㈣教育收费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严格收费管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监督员动态监督制度,设立教育收费投诉信箱,开通教育收费投诉热线,规范教育收费,严肃查处学校违规收费行为。
㈤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加强民办学校的审批工作,严格审批程序。申请筹建办学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成材料出具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建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建的,应说明理由。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设立的,应说明理由。
㈥学生用书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确定的中小学生用书目录组织中小学征订用书,坚决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征订目录之外的和未经省教育厅图书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学及辅导书籍、资料、刊物,严禁借订书之机搭车收费。
二、服务承诺
(一)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⒈坚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州委、州政府的决定。
⒉正确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体制。
⒊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对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二)全面履职,科学管理
⒈努力提升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⒉切实履行好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职责。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承诺事项的要求,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⒊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考试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⒌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三)清正廉洁,秉公办事
⒈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⒉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四)热情服务,文明办公
⒈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者,耐心听取来访者反映问题。
⒉营造良好的机关工作氛围,创造文明办公的工作环境。
县教育局真诚希望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政务公开服务给予关心、支持、指导和监督。我们将认真对待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积极整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树立县教育局机关和全县教育的良好形象。
监督电话:
【关于教育局服务公开承诺书】相关文章:
3.服务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