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论文

2020-07-04实用文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论文

  摘要:目前,我国的消防产品监管分为生产、流通、使用三个领域,分别由质监、工商、公安消防部门实施,多部门分段监管导致消防产品监管存在盲区。本文从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分析消防产品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发挥社会团体和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作用,加强消防产品监管的工作建议。

  关键词:消防产品;质量监督;问题及对策

  随着消防产品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其需求量不断地增多,作用也显得越来越突出。同时,社会对消防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从事消防产品行业的人员素质不高、市场监控措施不完善等原因,导致有些地方消防产品市场混乱,质量问题比较严重。本文从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分析了当前消防产品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工作对策建议。

  一、当前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产品生产领域监管不到位。目前,对生产领域的监管主要依托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认证检查和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抽查。总体而言,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比较严格,申请、检验、认证过程比较规范,我国大部分消防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较高,生产企业在办理产品市场准入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的企业在取得国家质量合格证书后,为了减少成本投入,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方式非法生产大量不符合市场准入和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并将这些产品以廉价的方式投入市场。有的生产企业默许甚至纵容无证企业贴牌生产,从中取利,导致部分消防产品质量问题突出。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认证检查只针对已办证的企业,对无证贴牌生产的企业无法有效监管。另外,从每年各级产品质监部门发布的产品抽查计划来看,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并不是各级产品质监部门的工作重点,导致监管不到位,出现监管盲区。

  (二)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监管不到位。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相应地带动了产品流通领域的发展,促使流通方式的多元化,如生产企业整售、定制,小门店代售,网购等。发达的物流配送系统,给消防产品的流通带来了便利,同时给流通领域的产品监管带来了困难。而消防产品的经销商、代理商则游离于正规生产企业和贴牌生产企业之间,根据市场需要选择产品,给产品市场带来很大冲击。同样,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也不是各级工商部门的监管重点,工商部门对消防产品经销商、代理商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导致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监管不到位。

  (三)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监管不到位。市场对消防产品的鉴别能力不高,许多消防产品用户在进货时不注意核实产品的法定手续和产品来源渠道,给劣质产品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使用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对假冒伪劣的产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当前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下,公安消防部门消防产品监管力量非常薄弱,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没有专职的消防产品监督岗位,部分从事消防产品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面对复杂的消防产品业务知识和执法流程,有畏难情绪。导致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问题突出,即使发现问题,也处理不到位。

  (四)消防产品的分段管理导致监管难度大。按照《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分别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这种分段监管模式,使消防产品案件办理往往需要多部门、跨区域协作,程序复杂,办案周期长,调查取证难,办案成本高,致使办案部门积极性不高,难以形成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有效打击。

  二、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严格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强化消防产品生产全过程监管。如何充分发挥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的作用,是加强生产领域消防产品监管的关键环节。消防产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工作的主要难题是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数量规模不断增长与有限认证检验资源的矛盾。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严把认证认可关。对生产企业产品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严格审查,淘汰一些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促使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改造升级。二是增加认证检验机构,加强认证检验队伍的建设。通过加强各地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建设或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方法,扩大消防认证检查员的队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三是加强生产过程和流向跟踪的监督抽查。完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系统的应用,加强工厂检查,尤其是对产品销售流向的跟踪检查,确保消防产品质量。

  (二)抓住流通领域这个重点,重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从消防产品的监管情况来看,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主要问题出现在流通环节,制假售假者利用当前全流通的商品销售渠道,将大量假冒伪劣产品混杂在合格产品中流入市场,这类违法行为的查处、调查取证都非常困难,难以实施有效打击。因此,应当加强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的抽查检查,将消防产品销售单位纳入消防产品流向管理平台,由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双向确认,确保产品流向清晰。同时,在当前高度发达的信息化商业时代,大部分消防产品应当采用直销方式进行,减少流通环节售假的可能。

  (三)建立健全消防产品社会团体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中国消防协会在2005年制定了《中国消防产品行业自律公约》,从各方面规范了各生产企业的商业行为。各地也应当建立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并将消防产品在各地的经销商、代理商等销售单位纳入社团组织,通过加强行业自律,互相监督等手段,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

  一是消除恶性竞争。不要一味的为打开市场使用价格手段,不恰当的缩减成本,导致产品安全性能降低,使用寿命缩短。

  二是共享成熟技术。一项技术的发明到使用,经历使用-改进-使用-再改进-再使用直至技术成熟的过程,各生产企业应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改进产品,直至该项技术成熟,从而推广至整个行业,提高本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更好地为消防安全服务。

  三是逐渐消除企业间技术壁垒。如果各企业想长期存活,必须消除技术壁垒,达到技术共享,降低维修成本,实现零部件通用、技术通用的要求,进而消除消费者关于维修难的顾虑,达到行业内良性竞争的目的。四是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各社团组织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用于监督行业市场行为及信用程度,并分级评定,评定级别与产品抽检次数及数量挂钩,对屡次出现信用危机或者产品缺陷的企业进行降级处理,对多次评价较好的企业升级并给予相应优惠政策。

  (四)加大使用领域的监管力度,严把建设工程验收关。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加强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抽查,着重针对在建工程,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消防产品进场检验制度,加强对已使用消防产品的日常管理。在实施建筑工程项目消防验收前,认真抽查消防产品的质量,对于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建筑工程项目,不得通过竣工消防验收。现场封样送检工作对生产、销售、工程安装各方都有较强的威慑力,通过加大对消防产品的抽检力度,定期对市场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情况向社会通报,指导社会各单位正确选用消防产品,特别应及时通报消防产品质量动态监督情况和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情况,加大对消防企业的监督,促进消防产品质量提高。

  (五)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工作合力。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按照其职责对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内的消防产品实施监督检查。为了加强联合执法,建议由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牵头建立消防产品质量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由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通报,对重大案件进行跟踪督办。

  (六)加强消防产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公众消防产品质量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强基层消防部门和质监、工商等产品执法监督类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生产、销售、施工和监理等质量责任主体这类人员的法规标准的培训。要对社会公众的消防宣传中融入消防产品安全理念,引导公众形成“每时每刻都在消费消防产品”的意识,进而提高公众对消防安全的认知度,从而提高对消防产品的关注度。消防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断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切实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当前的现实需要。通过强化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的作用,可以进一步提升消防产品质量和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有效维护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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