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两社现代农业发展论文

2020-07-04实用文

一企两社现代农业发展论文

  一、多方面促进企社发展

  (一)注重巩固农机作业队伍

  北京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拥有机手30余名,为留住技术人才,该社把“用人”和“养人”结合起来。由于农机合作社具有“春耕、夏耘、秋收、冬闲”的特点,因此,有些机手为养家糊口会放弃机手的工作而转行。为避免此情况发生,该社提高机手工资待遇并给予一定生活补助,机手人均月工资5000元,并上五险,一天三顿免费用餐,组长手机费全额报销,如个人购车,单位补贴5000元。即使冬季在家休长假,5000元月工资仍旧发放,此举增强了该社的凝聚力,保持了机手队伍的长期稳定。

  (二)注重利用自身优势多元化发展

  北京金鑫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充分利用顺义区大力发展苜蓿草的优势,研制出独具特色的饲料营养配方。在饲料中添加了含蛋白较高的紫花苜蓿,既保证了肉羊育肥期所需的营养,同时降低了饲养成本。截至2013年,企业存栏肉牛2500头,出栏5000头;存栏肉羊8000只,出栏15000只。这家企业又成立了有机肥生产子公司,利用养殖场的牛粪生产有机肥,并把有机肥用于农田种植,既环保,又养地。此外,北京荣萍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农机服务和大田种植业为主营业务,自主经营粮田2.5万亩(其中北京地区1.6万亩,河北省衡水0.9万亩),以种植小麦和青饲玉米为主,全年种植业毛收入3900余万元。这种“一企两社”的经营模式,大大提升了综合生产能力。

  (三)注重用诚信开拓市场

  北京荣萍种植专业合作社向20多家奶牛场提供青贮饲料时,采取“先用料,后付款”的办法,并公开承诺,如在45天内,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可免收料款。尽管料价比其他厂家每斤高出2~3分,仍赢得了客户争相购买。就北京地区而言,能够提供青贮饲料的企业有5家,而三元奶牛场只和该社签订合同,并口头约定,其他单位要入围销料,须经该社担保才能实施。由此可见,北京荣萍种植专业合作社不仅拥有高速、高产、高效的产销能力,更加具备“以诚为本、以信为先”的经营理念。

  (四)注重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目前,北京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为迪尔(中国)公司北京区最大的客户,每年应迪尔公司邀请,参加迪尔公司组织的技术培训交流会,同时,迪尔公司会派专家到该社,针对大型先进农机器具的使用与维护进行现场讲解与指导。2010年迪尔公司还邀请该社社长和办公室主任赴德国参观学习。在双方不断友好接洽的过程中,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得到迪尔公司先进的技术支持,使该社踏上了农机服务的高速发展之路。

  二、多方面为社会做贡献

  回顾“一企两社”的发展历程,其为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贡献可概括为“五个作用”。

  (一)对提高农民就业率起到促进作用

  两个合作社将李遂地区及其他镇的部分农民组织起来,开展合作经营。其中加入“北京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302户,加入“北京荣萍种植专业合作社”270户,社员共计572户。这些成员,以不同的入股方式投入到现代化农业生产中,对保持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对调整种植结构起到示范作用

  北京荣萍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一年种植两茬方法追求经济效益。上茬种植小麦,作为种子销售,每公斤3.1元,平均亩产550kg,产值为1705元;下茬种植青贮玉米,亩产青饲料3.5t,每吨按420元计算,亩产值1470元。两茬合计,亩总产值3175元,剔除两茬生产成本900元/亩和土地流转费用1200元/亩,亩获纯利1075元。

  (三)对农民增收起到促进作用

  农民自己经营粮田,几乎都种植一茬,经营得好,亩获纯收入300~400元,按三口之家5亩地计算,年获土地收益1500~2000元,且包括自己的'劳动成本。而土地流转后,合作社向农民支付每亩1200元的土地流转费,按同样人口和面积,年获纯收益5000~6000元,较自家经营高出3500~4000元。

  (四)对“社与社”、“企与社”之间起到互利作用

  “一企两社”在生产经营中,实行独立核算,彼此之间实现互惠双赢。在“社与社”之间,种植合作社整合6万余亩成方连片的土地,为农机合作社进行农机作业时提供了用武之地;而农机高效作业,缩短了收种时间,给两茬种植创造了条件。在“社与企”之间,种植合作社能给养殖企业提供青贮饲料,而养殖企业又给种植合作社提供充足肥源。同理,养殖企业的饲料和粪便由农机合作社负责运送,而农机合作社通过运输服务增加收入。(五)对城镇化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北京荣萍种植合作社与上千户农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有利于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巩固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流转,有效保持了农村的稳定性。同时,促使放弃土地的广大农民,解除后顾之忧,纷纷向城市流动或二三产业转移,实现身份转变,共享城乡改革发展成果,对加快城镇化进程起到助推器作用。

  三、多种形式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经过持续发展和不断完善,北京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已被列入全国农民合作社国家示范社名单,更需要把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此,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化建设。

  (一)健全合作社规章制度

  章程是决定合作社发展方向的根本制度,制定并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是农民合作社运行管理的基本遵循。引导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社务管理、盈余分配等各项制度,完善成员账户和档案,进一步明确资产产权权属关系,使合作社做到依法规办社、照章程制度办事。

  (二)制定合理运行机制

  尽管北京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比较大,人员比较多,但没有系统化的人员管理模式,没有具体的人员分工,“一人管多事,多人管一事”工作方式,导致室内“忙时空无一人”的现象。对此现状,应合力分配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运行合作社管理机制。此外,合作社还需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发挥各会作用,尊重成员的主体地位,坚持“一人一票”的民主决策办法。“三会”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责,有效运转、密切配合。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真正实现民办民管民受益。

  (三)加快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大型先进的农机装备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人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北京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社长金振启看到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的潜力,经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的撮合,在该社搭建了“校社共建”的人才培养平台。除此之外,还需要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机人员、农村能人加入合作社,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不断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

  (四)推进合作社示范社建设

  引导示范是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有效手段。北京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和北京荣萍种植专业合作社仍要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完善民主管理,增强服务意识,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多受益,提高合作社凝聚力和吸引力,认真总结并借鉴其他各地依法办社的先进典型经验,引导和促进本社规范化发展,加快推进示范社建设。

  四、总结

  农民合作社日渐蓬勃发展,形势喜人。现已成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发展农村经济的新型实体,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当然合作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合作和完善组织监管机制,依托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合作组织管理、监督和协调,进行规范化建设。“一企两社”模式的深入探索,在实践中取得了丰硕成果,并在社会发展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金振启曾被评为郊区经济发展“十大”杰出典型和京郊十大新闻人物,而北京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被评为了全国合作社示范社。北京金鑫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现代农业创造了无限的价值、商机,铸就出辉煌的业绩。这种有分有合、抱团发展的经营模式,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成功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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